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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杀了我爸爸,我不恨他”也会被谴责?!| 新京报快评

2017-11-16 12:30阅读:
文 | 与归
11月12日,湖南沅江市三中学生罗某杰因与班主任鲍某发生争执,持刀将其刺伤致死。与其同班的鲍某女儿表示:我不恨他,一命抵一命没有用,希望他不再伤害别人。
女孩的原话是这样说的,“我和他(同班)接触不算太多,就是正常同学那种接触。我不恨他,恨不起来。反正我就是不恨他,不知道为什么不恨他。不是一命抵一命,因为一命抵一命也没有用。有些人害怕他出来不知悔改,再次对别人动手。我就是希望他能够改,总之不能再伤害别人。”
对于女孩的表态,一些网友却表示坚决不同意。
“他杀了我爸爸,我不恨他”也会被谴责?!| <wbr>新京报快评
▲网友在新京报微博下的留言。​
有的说女孩不懂事,有的说女孩做作,有的揣测她受到了威逼和利诱,有的甚至指责女孩不配做女儿。我看到这些批评感觉莫名其妙,看到一些阴谋论更感觉可笑。道德是没有制高点的,谁要是自以为站了上去,谁就自我矮化了一截。
我们经常看到这样一种句式和逻辑:如果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做什么。套用到这个事件中,似乎还可以说:如果宽恕有用,还要法律做什么。这是很多人面对很多事的逻辑。
但我们要认识到,和我们没权利要求女孩去宽恕杀父凶手一样,我们也没权利要求女孩去恨杀父凶手。
旁观者总喜欢给施害者、作恶者施以道德的枷锁,甚至也给受害者施以道德的枷锁,然而所有的枷锁,并不是文明的表现。
不少网友在以旁观者、长者的身份或是凭恃着“我比你更成熟”,教育女孩说,“你怎么可以不恨呢?”但殊不知,恨不是一种权利,恨是一种背负。它能给所恨之人造成一定的道德压力,同时也在给自己制造着沉重。
凶手罗某某的人格显然是不健全的,在成长过程中遭遇了不健康的变故,我们为之惋惜、为之愤恨都是很正常很朴素的情感;鲍某女儿的心智或许也是不成熟的,但她的“不恨”,却散发着人性的温暖和光亮。
女孩心中没有恨,反而是让我感觉松了一口气的。我们这个社会有心理医生、情感诊所,不就是缝补创伤、治愈心灵的吗?恨是一种自然而又正当的病毒,但女孩没被感染,我祝福她。
有人说,“小姑娘,你太天真太善良了!”有时候我感觉很奇怪,为什么天真、善良都是美好的字眼,前面加上一个“太”字,就显得不那么美好了,反而和“傻”、“蠢”更接近了?
说实话,看到女孩的态度我也是惊异的。我不是惊讶于她说出这种在一些人看来“不合人情”的话,而是惊叹于她用那么短的时间,就从“恨”里走了出来;或者说,她根本没有陷进去,被岁月悄然饶过。
是的,古人云,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但女孩选择了“一命抵一命也没有用”,选择了“希望他能够改”。我不主张所有人都像女孩一样,对世界温柔以待、宽容以待,但我欣赏她人性中的温度和柔软。
我不想说鲍某女儿崇高或豁达,但愿意用柔和的目光去欣赏她。无论如何,我是没有勇气去谴责、去揣测她的。
□与归(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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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与归 实习生:纯洁 大雄 校对: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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