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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现身说法”

2020-07-28 08:30阅读:
在朋友圈“现身说法”
阮 直

  “我在黄河南大街和崇山中路交叉路口闯红灯,接受交警的批评教育,请大家遵章守纪,文明出行,争做创建文明城市的践行者、守护者,求50个赞,大家帮忙点赞!”这是沈阳市民王义(化名)在微信朋友圈发的一条信息,还配发了6张文明出行宣传图。沈阳交警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推出了在微信朋友圈集赞可免处罚的执法新举措。   如此做法一经传播就引发热议: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温柔了?久而久之,岂不让行人违犯交通法规更随意,从而影响了交通法规的严肃性?当然,也有对此举措给予肯定的观点。
  笔者以为,我们不能低估了人性中的耻辱感。如今人们的微信朋友圈,大都是用来“晒幸福”“撒狗粮”“刷存在感”的,真还少有人用来“亮丑”。沈阳市民王义也告诉记者,这次他“求点赞”代替处罚的举动,没想到“脸丢大发了”,在朋友圈里被调侃了很久。他那天仅仅是当作新鲜事儿告诉大家,没想到,同龄人调侃着他,长辈话里话外地批评他,好友语重心长地告诫他,没想到他以为的“新鲜事儿”,没人当乐子对待。
  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许多城市曾经出台过多种办法,但往往效果不佳,甚至出现过你罚他10元,他扔下20元后又闯一次红灯的案例。此次,沈阳交警对非机动车及行人违法行为采取“五选一”的处罚方式供当事人选择:将违法行为发朋友圈集50个赞;在教育宣传站抄写文明出行宣传内容;着志愿者马甲、帽子,持小旗在路口执勤15分钟至30分钟;观看3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依法接受5元至50元罚款。这样集纠正、教育、处罚为一炉的多元式“自选”处罚,看起来确实挺“温柔”的。可温柔也好、严厉也罢,提升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观念才是目的。
  对此,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认为,“集赞发圈”兼顾了不同群体对不同处罚方式的接受差异,让执法显得更温和、更人性。怕丢面子的可以掏钱“长记性”,不愿掏钱的可在朋友圈“现身说法”。
  其实大家不必担心“集赞发圈”会被游戏化,因为耻辱感是不会一再被晾晒的。人们的自尊心是天生携带的,几乎没人敢“我就不要脸了求点赞”,一再违规下去的。当然,对于那些可能出现的一再违规者,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让规则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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