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法对于是否成立有罪业,有不同于社会一般法律和道德层面的标准,在佛教而言,罪业有两种情况,一是思业,一种是思已业。而思已业中,犯偷盗的罪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偷盗戒,一种是十恶业(黑业道)中的不与取。作为一种网络游戏,从社会法律的角度来说当然够不上是偷盗,但从佛教的观点来看,更有意义的是考察“偷菜”是否有罪业,如果从教理上成立“偷菜”是偷盗,它自然是罪业;即便不能成立是偷盗,也还需要考察它是不是成立为其他的罪业如意业。
一、从别解脱戒和十恶业之不与取方面观察是否成立罪业
(一)是否成立违犯偷盗戒和不与取
首先,我们先看是否犯偷盗戒,如果一名佛弟子在具备别解脱戒的共通犯缘,如:已经受戒、在同一戒体相续中、非痴狂心乱等情况下,则需再考察“偷菜”是否具有不与取(偷盗)戒的不共通的四个犯缘:
1、被偷盗的属于他人的财物,并且价值过量(佛陀按古印度摩揭陀国五钱定位过量,现在有法师根据律藏推算出以超过2元钱为过量)。有人可能认为网上虚拟的“菜”不算是“他人财物”,但应当知道“他人财物”的含义是“具权有执”,“菜”是其主人“栽培”的,主人是有所属权的,属于主人拥有或有某种利益关系,则是“具权”;至于对于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