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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生在老师门口自杀,生前真的被性侵了吗?

2017-05-16 22:27阅读:
女学生在老师门口自杀,生前真的被性侵了吗?涉事老师
5月16日,《齐鲁晚报》旗下的“齐鲁壹点”公众号报道称,山东郯城一女生疑遭老师性侵,而警方回应时表示,该涉事老师已被刑拘。
这是一周以内,见诸媒体的第二起老师性侵女学生的事件,不能不说,发生的频率有点让人难以置信。然而,不管你信不信,它事实上的确发生了。作为旁观者,虽然已经于事无补,但是,仍然希望通过对事件的分析,来还原真相和鞭笞丑恶、弘扬美德。
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已经今非昔比。在上述事件发生过后,有山东临沂的网友迅速通过微博发帖,让此事公之于众。这名网友称“郯城二中老师丁某某性侵女学生,学生喝药死在丁某某家门口。”
如此令人毛骨悚然的事件,在发生的第一时间,事发地的官方媒体并未及时披露。可是,当网友曝过后,5月14日凌晨,郯城警方官方微博回应称,丁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5月13日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可想而知,倘若不是因为有网友曝的前戏,估计也不会有其后的警方公开回应。当然,回应总比一直保持沉默的要好,至少和以前相比,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警方对案件的描述显然跟之前的网友曝有很大的区别,只是抽象地说明了丁某某涉嫌刑事犯罪被刑拘的事实,并未透露其所犯何事。而网友所述则侧重于该案的核心事实,那就是丁某某性侵女学生,受害女生在其家门口自杀身亡。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老师丁某某涉嫌犯罪,否则一般情况下警方不可能将其刑事拘留。作为教师,想如同其他贪官污吏那样贪污受贿都难,而在性侵女学生方面,却具有
一般的职业所不具备的天时、地利“优势”。
根据官民双方的信息披露,综合观察和分析,老师丁某某性侵女学生应该是实有其事,这也是他被刑拘的根本原因。当然,女生在其家门口服毒自杀这一细节,其实指向性也比较明显,因为大概也只有遭遇被性侵的打击,女生才有可能以这种方式来寻求精神上的解脱。
此消息一经网络曝光,网友纷纷义愤填膺,“知人知面不知心,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当老师”、“枉为人师,核实严惩!”等等谴责和问责性的话语如雪片般在网络上飘散。这一社会反应,佐证了社会正气在互联网时代的悄然复苏。
警方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相信警方在侦查完毕过后,通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涉事的老师丁某某必定为其兽行付出沉重的代价。处理他,不能让此事划上句点,而是应该对没有在教师选拔程序上严格把关者进行连带问责,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呵护祖国的花朵。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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