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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杀两人,这名警察何以丧心病狂到如此境地?

2019-05-17 15:17阅读:
枪杀两人,这名警察何以丧心病狂到如此境地?被捕的陈建湘
5月16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法院院长罗筱玲签发布告称,枪杀二人的原新化县公安局民警陈建湘,已于当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当地群众对此一片欢呼,网络上,很多人都认为其死有余辜。
常言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偌大一个国家,世事纷扰,人与人之间发生冲突导致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从个案上看属于偶然,但从整体上看,又是一种必然。不过,当警察枪杀两人的消息进入公众视野的时候,还是不得不让人大跌眼镜和毛骨悚然。
陈建湘生于1971年,被捕前系新化县公安局一级警员,官方通报称其具有“大学专科文化”。在这个年代出生的人,能读个中专就要令人刮目相看,更不用说具有大学专科文化了。当然,在这个不少单位迷恋高学历的时代,不排除这个文凭是后来通过特殊途径所获。
虽然文凭的高低与恶性犯罪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总而言之,行凶杀人者当中,低学历的人所占比例还是比较高。陈建湘作为一名高学历的警察,既懂得杀人偿命之传统,又理当懂得故意杀人的严重法律后果。可是,他偏偏像一头倔驴,非要冒天下之大不韪,用枪结束了两人的生命。
杀人,古往今来都是最为恶劣的犯罪行为,高祖刘邦在尚未君临天下的时候,为了赢取民心,曾约法三章,其中首条就是“杀人者死”。杀人偿命在历朝历代都是一个被认可的法律和道德原则,可是,在那些行凶作恶者那里,知行合一太难,有时候为了解一时之气,便大开杀戒。
陈建湘之所以要杀人,绝不是简简单单的纠葛导致怨恨所能解释,民间的纠葛多如牛毛,一般人也不至于会走上这样一条不归之路。他走了,首先可能是对方的所作所为的确让他忍无可忍,其次是他的权力在膨胀,并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警察杀人有足够的空间
逍遥法外。
不可否认的是,在一些小城市的基层民警当中,存在很多无法无天者,他们在以往可能还是在道上混的黑恶势力,有朝一日通过关系摇身一变披上了警服。即使身居高位,依然无法彻底改变其黑恶的底色,一旦出现令其不愉快的人和事,其黑恶病便得以诱发,甚至一发不可收拾。
根据案情看,陈建湘在作案过后,曾想方设法将案发现场的痕迹抹掉,可见,跟那些因为道义而杀人者不同,他作案过后做贼心虚且求生心切,而不是感觉大义凛然而无所畏惧。倘若是在十几二十年前,这样的血案还真有可能通过关系摆平,而在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他却插翅难飞。
多行不义必自毙,正义从来都不会缺席,顶多只是迟到,所以,陈建湘被判处死刑和执行死刑,是其必然命运。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陈建湘行凶与陈建湘之死,都是社会的悲剧。悲剧过后,让我们看到警察队伍仍然需要继续清理门户,而社会诚信体系和法律体系也需要继续完备,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同类事件的发生。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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