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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彩礼的前世今生

2018-04-19 06:52阅读:
结婚送彩礼在我国古来有之。早在周朝时期,男女婚配要送大雁,寓意夫妻恩爱,互相遵守誓言。发展到唐宋时期,就逐渐是送钱币为彩礼,唐宋以来,具体数额据家庭情况而定。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大家认为辛苦将女儿养大,一朝出嫁却成了别人家的人。女方嫁到男方家中相当于多了一个免费的劳动力,因此男方要支付女方家属一定的费用。
彩礼演变到今日,早已被赋予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结婚时赠与对方的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下面由小编在本文做详细介绍。


一、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二、同居未登记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生活,此时是否需要返还彩礼,未登记情况下如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不愿再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一定损失,此时对方要求返还彩礼,索要彩礼的一方理应返还。若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在婚约解除之后,男方要求返还彩礼,不能够片面按照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应考虑到女方受到的损失。


三、返还彩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给付财产的证据
按照一般生活经验,若给付现金作为礼金应提交银行转账明细或其他支付方式的支付记录。若购买房屋和车俩应提交自己的出资证明。
(2)证明男女双方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通过双方举行订婚仪式、拍摄婚纱照的行为或者双方聊天记录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而非简单的谈情说爱,双方必须明确具有与对方缔结婚约以夫
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意愿。


四、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
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三年。但在司法实践中三年的起算时间十分复杂。
(1)收受彩礼的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且给予彩礼一方知道的,从收受彩礼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之日起计算;
 (2)收受彩礼的一方明确告知不与给付彩礼的一方结婚的,从告知之日起计算;
 (3)收受彩礼一方与给付彩礼一方登记结婚又准备离婚的,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计算。除这三种情况外,还存在一种收受彩礼的一方即不与他人登记结婚,也不明确拒绝结婚,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结婚,最后给付彩礼一方欲解除双方婚约要求返还彩礼,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诉讼时效的计算就变得复杂了。从给付彩礼之日起计算三年的时效,还是直接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从给付彩礼之日起20年之内,只要收受彩礼方未与给付方缔结婚姻,都可以请求返还彩礼?这在目前还是有争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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