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中国人在日被判故意杀人罪为何如此草率?

2017-05-26 11:20阅读:
——日本天天“蒋”【526日(星期五)篇】

中国人在日被判故意杀人罪为何如此草率?

  524日,日本大阪地方法院对曾经引起轰动的“春节杀妻案”做出判决。王延华将会因为故意杀人罪在牢狱中度过7年时光。然而这次案件并没有因此尘埃落定,经大阪地方法院鉴定,在案件侦查阶段被告王延华接受讯问时,大阪府警方的口译人员共出现约120处错译或漏译等。这么重大的案件,出现如此之多的疏漏错误,真叫人心惊胆战,也反映出旅日华人的一种生存状态。
  首先,从整个华人群体来看,在日本犯罪时经常会无法得到公正的待遇。120处口译疏漏,绝对不是疏忽就可以轻易遮掩过去的,而是明显地对案件不上心甚至糊弄。虽然作为事件唯一的嫌疑人,王延华想要完全摆脱干系不太可能,但是刑事案件的审判有其严格的法律条文规定,作为对案件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嫌疑人口译资料却如此草率,将嫌疑人的基本人权置之度外,不能不让人对旅日华人的人身权益保障问题产生担忧。联想到326日法国发生的警察枪杀当地华人事件,可见海外华人的人身权益要想得到更好地保障仍然任重而道远。
  其次,这次故意杀人罪的定罪判断依据或许存疑。从日本的相关法律规定上看,将王延华的行为判定为故意杀人的判决,或许是不准确的。根据日本刑法第38条第一项规定,杀人罪为故意犯罪。如果没有故
意杀人动机,而是因暴力,伤害等将他人至死时,应当属于伤害致死罪。另外若既无杀人动机又无暴力伤害等,仅仅因为过失而将人致死时,应当属于过失致死罪。另外,神智不清者即使将人杀害,仍不能判定其为杀人罪。回到“春节杀妻案”中,已经证实的是王延华当晚曾大量饮酒。照本人的说法,正是因为自己喝了酒妻子才对自己喋喋不休,此前并无杀害的动机与其他暴力行为,因此将王延华定义为故意杀人罪,显然有失法律的严格公正性,也更体现了日本在日外国人犯罪问题上的缺陷。
  再次,旅日华人遭遇不公正对待,也有自身维权意识及能力不够的问题。据日本法务省的统计数据,截至20111231日,旅日华侨为674879人;加入日本国籍的华人为123602人;不法滞在者7700人;在日华人可统计人口已达806181人。为了在竞争激烈的日本得以生存,旅日华人大多选择聚集起来,形成拥有较强力量的华人圈子,例如日本各地的唐人街以及华人商店协会等。然而这也暴露出旅日华人在融入当地社会方面存在问题,更依靠自己的小圈子。尤其是日语能力较低、生活难得到保障的弱势华人,更倾向于依赖当地华人圈生活。结果因为自身的一套“生态系统”,导致无法像其他族群那样,得到所在国正规程序的帮助。
  对于在日外国人犯罪问题,由于文化、语言等一系列的因素,造成的判决争议肯定会继续发生。日本政府为解决老龄少子问题倡导积极引进国外人员,增加社会活力的当下,需要对在日外国人的人身权益进行切实保障,对外国人相关法律问题做出更好的对应和解决,如此才能真正吸引更多外国人前来日本。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