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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目黑再婚夫妻虐女致死案警示日本华人社会

2019-10-17 16:29阅读:
——日本天天“蒋”【1017日(星期四)篇】 东京目黑再婚夫妻虐女致死案警示日本华人社会
1015日,东京地方法院对目黑区一对再婚夫妻虐待5岁女儿致死案的被告人之一——34岁的继父船户雄大做出有期徒刑13年的一审判决。此前的917日,东京地方法院对该案的另一位被告人——27岁的生母船户优里也做出了有期徒刑8年的一审判决。据悉,两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一审判决。这样,引起整个日本社会轰动的“东京再婚夫妻虐子致死案”就进入到上诉并等待二审的阶段。《日本新华侨报》在采访报道此案期间,曾经接到华人女性读者咨询电话,表示其家庭也曾出现过了类似状况。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此案的司法警示意义并不仅存在于单纯的日本社会,对生活在日本的华侨华人族群同样具有参考价值。
警示之一,再婚夫妻必须同时积极构建夫妻关系与子女关系。因为种种原因离婚后携子再婚的现象,是超越中日两国国境的一种社会现象。这种重组的家庭面临着一种共通的难以言喻的困境,那就是如何协调处理好夫妻关系与子女关系的问题。从“东京再婚夫妻虐子致死案”中可以看到,孩子的生母船户优里自以为要汲取第一次婚姻失败的教训,便把再婚后的夫妻关系摆放在“重中之重”,忽视甚至无视和女儿的关系,导致出现“有了后爹
就有后妈”的现象。事实上,应该牢牢记住的是,如果子女关系处理不当,无论怎样努力,都不会形成一个和谐圆满幸福的夫妻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子女关系的建设在再婚家庭中具有格外的重要性。
警示之二,再婚家庭不能把子女教育“单方面化”。从“东京目黑再婚夫妻虐子致死案”中,人们可以看到继父船户雄大为了打造“理想的孩子”,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教育,以致感到失望后剑走偏锋,频频行使暴力,逐渐发展到虐待阶段。这个期间,孩子的生母也曾想打造“理想的父亲”,她认为丈夫只有这样管教女儿,才说明丈夫已经与自己组织起真正的家庭,才说明继父是一个“有责任的父亲”。这种错误的认识,客观上纵容了船户雄大的暴力行为,甚至导致生母自身也不自觉地加入到虐待的行列。由此可见,在再婚家庭中,是不能够把“教育权”单方面地交出去的。
警示之三,再婚家庭子女教育出现问题时,要敢于借助社会机制维护权益。在日本,再婚家庭出现虐待子女的案件,并不是一起个案。更有学者指出,目前暴露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从“东京目黑再婚夫妻虐子致死案”可以看到,当地的儿童咨询所等机构曾多次介入,但由于其父母的拒绝、疏离,而没有能够有效预防这起恶性案件的发生。这说明,日本对此一方面需要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干预机制”乃至“预防机制”,另一方面也需要处于弱势的母亲或者父亲能够积极、主动地运用这个社会机制。委屈,并不一定能够达到求全的目的。害怕,只能是对暴力行为的进一步放纵。只有勇敢地站出来,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才能有效地预防这种案件的发生。(作者系《日本新华侨报》编辑王亚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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