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在网络上引起众多关注的、发生在南京南站的、公然猥亵女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警方在河南滑县将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抓获。经调查,其同行的两名成年人为段某某父母,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
目前,南京铁路警方依据查证事实,已经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对段某某父母正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遭猥亵的女童未满14周岁。
“八周岁以上”不属于公诉案件?NO!
权威、准确的案情信息,仍有待警方的正式通报。鉴于此案有清晰的现场照片,有众多的目击证人,因此还原事实经过并不困难。
不过,本案在法律适用上却存在一些争议。一是《刑法》猥亵儿童罪中的儿童年龄到底该如何界定?二是男子究竟应该承担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三是如果双方是兄妹(包括有、无血缘关系),男子可否减轻甚至免除法律责任?
有一种声音认为:只有受害女童八周岁以下才属于公诉案件,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女童被猥亵的则属于自诉案件。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猥亵儿童罪都属于公诉案件,不存在八周岁以上需要自诉的问题。
不过,此种观点将《民法总则》中的年龄划分与刑法规定相混淆的情况,在社会上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据证实,该男子猥亵时女童并未拒绝或者反抗,但不能由此认为经过了女童的同意,更不能由此将男子的猥亵行为“合法化”。
需知,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制定了更高的保护标准,法律并不认可儿童的性自主权和性处分权。
连日来,在网络上引起众多关注的、发生在南京南站的、公然猥亵女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警方在河南滑县将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抓获。经调查,其同行的两名成年人为段某某父母,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
目前,南京铁路警方依据查证事实,已经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对段某某父母正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遭猥亵的女童未满14周岁。
“八周岁以上”不属于公诉案件?NO!
权威、准确的案情信息,仍有待警方的正式通报。鉴于此案有清晰的现场照片,有众多的目击证人,因此还原事实经过并不困难。
不过,本案在法律适用上却存在一些争议。一是《刑法》猥亵儿童罪中的儿童年龄到底该如何界定?二是男子究竟应该承担行政责任还是刑事责任?三是如果双方是兄妹(包括有、无血缘关系),男子可否减轻甚至免除法律责任?
有一种声音认为:只有受害女童八周岁以下才属于公诉案件,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女童被猥亵的则属于自诉案件。这种观点显然是错误的。猥亵儿童罪都属于公诉案件,不存在八周岁以上需要自诉的问题。
不过,此种观点将《民法总则》中的年龄划分与刑法规定相混淆的情况,在社会上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据证实,该男子猥亵时女童并未拒绝或者反抗,但不能由此认为经过了女童的同意,更不能由此将男子的猥亵行为“合法化”。
需知,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制定了更高的保护标准,法律并不认可儿童的性自主权和性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