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社论
近日,云南昭通一名头顶风霜上学的孩子照片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经核实,“冰花”男孩系鲁甸县新街镇转山包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因当天气温较低,家离学校太远,走路来上学导致头发沾染冰霜。
因为一次意外遭遇,“冰花男孩”在网络迅速走红,引发网友一片“好心疼”的喟叹。面对采访,其一句“上学冷,但不辛苦”的表白,更是让人心酸。可如果要在根本上改善“冰花男孩”及其同伴的境遇,单纯的喟叹和同情,显然还是不够。
面对“冰花男孩”,我们首先要问一句,上学路既然这么远,为什么没有校车?这并非“何不食肉糜”式的不接地气,而是很多人思想中没有把这当做“冰花男孩”应该享有的权利,其指向的是当下一些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之间公共服务的严重不协调、不均衡。
在已经有14个城市GDP超过万亿规模的今天,我们要强调的是,每一个孩子不仅有上学的权利,同样也有“上好学”的权利,有上学路上免于挨冻的权利。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推进精准扶贫,有些时候,具体而言就是要让“冰花男孩”这些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学有车可接,如果无车,在学校也可以有宿舍可住。
我国的校车安全条例中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当然也应当认识到,昭通这样的贫困连片地区,确实也有其他地区无法想象的困难。实际上,“冰花男孩”所在的鲁甸县,至今仍是国家级贫困县。而在鲁甸县所属的 昭通市,113万余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就有小学生13.87万人、占在校生总数近47%。而打开人们对贫困想象力的“冰花男孩”,其家庭状况,在当地已 属于中上等水平。
《云南省2016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中公布,2016全省获得使用许可的校车有592辆,其中主要集中在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仅有29辆。这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