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抑郁发作除病期外符合重性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2)抑郁发作期至少2天,但不足2周。
3)抑郁发作至少一月发作一次,连续12个月,发作与月经周期无关。
4)抑郁心境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者损害职业、社交或其它重要功能。
5)症状不是由某种物质(如滥用毒品、药物)或者某种躯体疾病的直接生理效应所致。
6)从无重性抑郁发作,也不符合恶劣心境障碍的诊断标准。
7)从无躁狂发作、混合发作或轻躁狂发作,也不符合环性心境障碍的诊断标准。 注:如果是由物质或治疗引起的躁狂样、混合样或轻躁狂样发作,则不适用于这一排除标准。
8)心境障碍不仅仅是发生在精神分裂症、分裂样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妄想障碍或其它非特异性精神病障碍的病期中。 反复短暂抑郁症的治疗参考“重性抑郁障碍的治疗”。对发病时间短而间隙时间长的患者可不用药物治疗,而给以心理治疗;对发病时间较长而间隙短的患者,应给以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