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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泉:日照五莲教体局追罚教师不甚妥当

2019-07-11 16:42阅读:
   张洪泉:日照五莲教体局追罚教师不甚妥当
  作者:张洪泉
  有微博网友近日爆料称,今年5月,因用课本拍打逃课学生,山东日照五莲二中班主任杨某被学校停职一个月、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近两个月后,五莲县教体局下发文件,对该教师追加处罚,要求学校新学期不再聘用该教师,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澎湃新闻7月11日)
  教师因为学生未完成作业,体罚学生导致学生轻伤。看起来问题较严重,但老师的初衷是为了孩子,不是谋求个人私利,对于教育中出现的此类问题,一事二罚实属不当,也不利于孩子的后期教育。
  前些日子去云南旅游,看到有戒尺类旅游产品,想起了古代老师教育孩子用戒尺打手掌的事情。古有“不打不成器”一说,记得儿时听先辈讲,旧时老师一般不会用戒尺,除非家长摆宴席请老师,否则老师不会去打孩子。学生上学,年龄尚小,需要老师管理教育,屡教不改后,老师偶尔也会生气动怒,打孩子两下也不是不可以,毕竟孩子在这个事儿上留了个印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了。两次处罚老师,这次打就白打了。
  教育两个字看起来很简单,很多人没能明白其中的深意。亲其师方能信其道,学生只有和老师亲近,才能相信、才能愿意跟着老师去学习知识、学习做人做事的道理。实事求是的讲,在上学期间,老师偶尔打几下教育孩子,孩子们多已适应,心里有接受的倾向,一般不会造成多大的伤害。相反,老师教育孩子遭处分,就会给孩子一个信号:老师教育是错误的。于是,孩子将不会再愿意接受老师的教育,其他老师也不再敢去管这个孩子,久而久之,教育就失去了意义。
  除了下级处置明显失当失察外,一般在处理上都坚持“一是不二罚”的规则。倘若“一事能二罚”,大凡基层已经处理的事情,上一级、上多级都可以在感觉不舒服的时候再去处理,一问到底,一问到顶;长此以往,就没有了规矩,没了规则。如果五莲教体局此次追罚成立,那既然出现了如此严重的事情,山东省教育厅也应该对五莲、日照的相关人员加以处罚;如果不罚,上级的监管作用又去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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