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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泉:公司赔4.8万不是因孕妇夜班打瞌睡

2022-03-29 10:38阅读:
张洪泉:公司赔4.8万不是因孕妇夜班打瞌睡
作者:张洪泉
3月28日,据媒体报道,广东珠海中院对一起因员工打瞌睡被开除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终审判决。2019年6月,小艺被已工作7年的公司以上夜班时打瞌睡为由辞退并拒付赔偿金。公司称,小艺有4天凌晨出现睡着情况,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小艺称,打瞌睡都发生在凌晨四五点,且时间较短,正常的生理需求。(光明网3月29日)
孕妇上夜班打瞌睡被公司开除,法院:公司赔4.8万元。其实,法院判赔不是支持孕妇上班睡觉,而是其工作7年被辞退,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女员工在怀孕的时候劳动合同到期也要延续(不是续签)到哺乳期结束的条款,是一种执法、一种维权。
任何公司聘请员工的目的,百分百的不是请你在上班时间睡觉,哪怕是孕妇或残疾人,都没有这个权利。当时当一个员工获聘多年,也不是公司想解聘就解聘的,更不要说上班打瞌睡不构成严重违纪违反公司制度什么的。
制定和执行法律是为了维护各方面的权利,但不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去偏袒一方。法律保护上班打瞌睡职工小艺的被辞退的赔偿金,也维护企业的合法合规的权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不向潘二不向杨”,这才是一个社会正确、正常、和谐的应有状态。
生活不易,经营企业更难。有一个工作,有一个员工,都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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