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600250)虚假陈述案正式开庭,南纺股份赔偿投资者损失属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2014-10-16 08:03阅读:
南纺股份(600250)索赔案首次开庭
被告已承认虚假陈述
南纺股份2014年5月16日晚间公告,于2014年5月1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公司2006年到2010年5年间连续虚构利润,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百分比从130%到5500%不等构成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
2014年10月15日,南纺股份虚假陈述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被告当庭承认存在虚假陈述,并愿意依法承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庭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此案获赔率较高,受损投资者务必把握机会,联系律师向南纺股份发起索赔。
律师特别提醒,南纺股份目前的股价上涨或下跌,不影响此次索赔。
索赔条件: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南纺股份做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07年3月31日到
南纺股份2014年5月16日晚间公告,于2014年5月1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公司2006年到2010年5年间连续虚构利润,虚构利润占其披露利润的百分比从130%到5500%不等构成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
2014年10月15日,南纺股份虚假陈述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被告当庭承认存在虚假陈述,并愿意依法承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庭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此案获赔率较高,受损投资者务必把握机会,联系律师向南纺股份发起索赔。
律师特别提醒,南纺股份目前的股价上涨或下跌,不影响此次索赔。
索赔条件: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在证监会对南纺股份做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07年3月31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