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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yaoLiu起诉书中五个漏洞,反为刘强东洗刷冤屈

2019-05-18 08:34阅读:
刘强东是否有罪,关键要看Jingyao Liu当时是否出于自愿。现在双方各执一词。女方坚称被性侵,已于4月16日正式向明尼苏达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并公开完整诉状,公开了自己的姓名。

起诉书中完整描述了Liu受到侵害的全过程,并就此对刘强东提出包括民事胁迫与人身侵犯、非法拘禁、基于性的侵犯与侵害在内的主张以及对京东集团提出的上述违法行为的连带责任主张。


细读起诉书,我发现Jingyao Liu有五处自相矛盾,恰好证明刘强东没有性侵。看官不要着急,容我慢慢道来。需要说明的是,以下截取内容,全部来自该诉状。因Jingyao Liu的陈述主观色彩较浓,本文只对客观存在的事实加以分析。






漏洞之一


14. 崔海涛(明尼苏达大学“全球工商管理博士项目”的教务副主任)告诉原告:她之所以被选为“志愿者”,是因为她出身于一个成功的经商家庭。他还告知原告:作为志愿者参与此项目,将使她有机会与顶尖企业高管互动和社交。在她申请研究生或毕业后寻求就业机会时,这些高管将是宝贵的人脉。很大程度上出于在完成本科学业后申请卡尔森管理学院研究生的意愿,亦由于崔海涛作出的上述陈述,原告接受了邀请。


该项内容至少说明三点:

1、Jingyao Liu非常清楚成为“志愿者”有机会结识顶尖企业高管,从而拥有宝贵的人脉;

2、她希望利用人脉,帮助自己达成本科毕业后申请卡尔森管理学院研究生的意愿;

3、因为结识富豪未必能让她顺利进入卡尔森管理学院读研,所以,她接受邀请的初衷更倾向于积累人脉。


既然她有意结交高管,下面的内容就令人费解了。


16. 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当原告在卡尔森管理学院前台进行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志愿者服务时,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的管理人员Qiyong Yao(姚启勇),又名Charlie Yao,接触到了她。姚启勇邀请原告参加次日,即2018年8月30日的晚餐。姚启勇告诉她,晚餐是为了“表彰” 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的“志愿者”。姚启勇并没有告诉原告,被告刘强东是特意并秘密地请姚启勇邀请原告参加晚餐的。在只知道姚启勇对她所告知内容的情况下,原告接受了邀请。

17. 因姚启勇曾参加过由原告作为志愿者组织的慢跑活动,原告与姚启勇相熟。在此环节中,通过与原告的口头交流,姚启勇获取了原告的信任。其中,在姚启勇与原告的口头交流过程中,前者还曾向原告发出邀请,邀请其在毕业后到姚启勇所有的中国公司工作。姚启勇与原告的交流,以及姚启勇向原告所发出的工作邀请,都直接促使了原告参加8月30号的晚餐活动。原告没有意识到:是出于与原告见面并发生性接触的预谋,被告刘强东促成了对原告的晚餐邀请及出席。

18. 本周早些时候,被告刘强东曾采用类似伎俩以认识原告。具体而言:在被告刘强东的安排下,崔海涛邀请原告及另一名参加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的名叫Li Wa的中国学员,与崔海涛本人及其(未透露姓名的)朋友们一起打高尔夫球。而被告刘强东正是崔海涛的未透露姓名的朋友们中的一员。原告拒绝了崔海涛的此次邀请,未曾知悉被告刘强东的意图。


以上三项内容,Jingyao Liu要表达的核心只有一个:她参加这次活动,不是奔着去结交富豪的,而是被动的,被诱骗去的。为了说明这一点,她列举了三个证据:

1、以为是去接受表彰;

2、完全是出于对姚启勇的信任,给他面子;


3、她拒绝过崔海涛的邀请,拒绝过与高管们社交的机会。

有意思的是,她还特意把“晚宴”改成了“晚餐”,出现了一个很怪的词汇:“晚餐活动”。而她实际上非常清楚这是一个“商务社交晚餐”(出自起诉书第21条:被告刘强东则留在明尼阿波利斯,前往Origami餐厅参加“商务社交晚餐”)这当然是组织者比较低调的说法。

她在回避什么呢?当然是在掩盖她其实是很高兴参加这次活动的,这不正是与顶级成功人士社交的好机会吗?如果她真这么被动,一点都不积极,那岂不是和她加入志愿者的初衷自相矛盾?

况且,姚启勇邀请她参加活动,不可能不告诉她目的、规模和档次。他与她相熟,没理由骗她,也不可能先隐瞒不说,给她制造一个惊喜。

Jingyao Liu为什么要撒谎呢?因为要证明她是被骗去的,为指控刘强东性侵,做好逻辑上的铺垫。可她顾此失彼,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自相矛盾的漏洞。






漏洞之二


她在第16条中说:“姚启勇并没有告诉原告,被告刘强东是特意并秘密地请姚启勇邀请原告参加晚餐的。”


在17条中说:“原告没有意识到:是出于与原告见面并发生性接触的预谋,被告刘强东促成了对原告的晚餐邀请及出席。”


她的目的是要坐实刘强东蓄意谋划对她实施性侵,可是,刘强东的行为,恰好推翻了她这一说法。下面两项内容就是证据:


23. 原告一进入Origami餐厅,姚启勇即指引她就坐于紧邻被告刘强东左侧的座位。此安排出于被告刘强东之前对姚启勇的授意。当时为21岁的原告,是所就座餐桌上唯一的女士,餐桌上另有至少十五位中年男士高管共同就餐。


25. 在“商务社交晚餐”上,原告屡次被被告刘强东胁迫饮酒。这种胁迫大多基于文化。被告刘强东示意原告:如果她拒绝被告刘强东或其他高管的敬酒,就是在其他高管面前不给被告刘强东“面子”。事实上,原告数次尝试不再饮酒或不再参与饮酒。针对她的这些尝试,被告刘强东告诫原告不要让他“没面子”。同时,被告刘强东还不止一次地强迫原告向他的商界客人敬酒。


当时至少十五位中年男士高管共同就餐,大家都是场面上的人,都是刘强东的商界客人。如果刘强东真的蓄意谋划性侵她,怎么可能让她见到这些人呢?他应该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以方便他性侵后安全脱身,不给自己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所以,Jingyao Liu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她说的和刘强东的行为是一对矛盾,既然刘强东的行为是客观存在的,那她的说法就是不成立的。






漏洞之三


29. 原告在距离Origami饭馆一小段距离处上了豪华轿车,被告刘强东、艾丽斯·张和薇薇安·杨随后也上了车。薇薇安·杨让司机开到位于明尼阿波利斯市南皮尔斯布里大道2115号(2115 Pillsbury Avenue South)的一座豪宅,这位司机当天早些时候曾送被告刘强东的妻子和家人去机场。这座豪宅是被另一名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的管理人员租用的,据报道是为了商业社交等目的。原告此时感到害怕,不确定她会被带到哪里,在这段行程中她不被允许下车。在前往皮尔斯布里豪宅的路上,被告刘强东开始猥亵原告,并把自己的身体强行压在原告身上。原告用中文反复请求被告刘强东停止猥亵她。他拒绝了。他继续违背原告的意愿,把他的手放在原告的衣服内外,并试图脱下她的外衣和内衣。


这项内容传达了两个重要信息:


1、刘强东已经开始猥亵她;


2、她已经非常清楚刘强东的企图。


既然她不想这样,那她的正常反应应该是两种:

1、奋力反抗,大声呼救,因为司机不是刘强东的人。

(第28条:她被引上了一辆由被告京东,或受被告京东的被控制的公司,所租用的私人豪华轿车;第31条:他继续违背原告的意愿,把他的手放在原告的衣服内外。这些侵害发生的同时,艾丽斯·张在没有得到司机同意的情况下,故意将后视镜推到最上面,以便让司机看不到发生在他身后的原告身上的事情。)


而且这位司机还帮她作了证(第30条:被告刘强东拉住原告的手臂,愤怒地制服了她,并把她再次推进了轿车的第二排座位上。司机见证了上述互动及侵害),足以证明司机不是刘强东的人。

2、尽快脱身。

就算她在车里误以为司机也是刘强东的人,没有呼救,那她有机会下了车,一定会有一种逃出魔掌的感觉,对方再来抓她,她会哭喊,会反抗,总之动静会很大,可是,她只是和刘强东在车前起了争执,然后被他拉回车里。下面这一项是她自己的描述:


30. 当车开到位于皮尔斯布里大道的豪宅时,原告意识到她没有被送回住处。原告认为自己被带到被告刘强东的酒店,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她请求被告刘强东不要强迫她进去。随后原告和被告刘强东在车前起了争执,原告用英文恳求道:“我想回家。”最后,被告刘强东拉住原告的手臂,愤怒地制服了她,并把她再次推进了轿车的第二排座位上。司机见证了上述互动及侵害。

Jingyao Liu说她在车上被猥亵,行为上却不是遭受猥亵的正常反应,这很反常!对此,她有如下辩解:


53. 根据上述段落所描述的,从Origami餐厅行驶到皮尔斯布里豪宅的这段途中,被告刘强东通过他的言语和行为企图且确实将原告拘禁在豪华轿车里。

54. 被告刘强东借助虚假借口将原告强行带入豪华轿车内,使原告既无法离开豪华轿车也无法离开被告刘强东。


这段逻辑看似严密,还能引发愤怒,博取同情心。可她忘了一个小物件——手机!正所谓百密一疏,导致她的逻辑瞬间散架。


就算当时她身边都是刘强东的人,也看不到一个路人,可她有手机啊,在这种情况下,出于本能反应,她一定会打电话向朋友或警察求救。


如果她要打电话,却被刘强东夺了去,或者把手机摔坏了,她一定不会忘记在起诉书里重书一笔。


可她没法杜撰这个情节,因为她后来用手机给朋友发了信息,说明手机一直在她手上,并且完好无损。所以她只能绝口不提手机,也一直怕被人揪出这个她竭力想要隐藏的细节。


一个被拘禁,被胁迫的人,手上有手机,却不打电话求救,这符合常理吗?只能说明她还是在撒谎。






漏洞之四


34. 原告终于回到了公寓。与原告期待的不同,被告刘强东并未冷静离开公寓、回到他的车上,而是脱掉了所有衣服,裸体躺在她的床上。原告请求被告刘强东穿上衣服离开她的公寓。但被告刘强东对地原告暗示道:“你可以成为和邓文迪一样的女人”。

前面她把刘强东描述成了一个欲火焚身的色魔,怎么到了公寓,刘强东反而安静下来,脱掉衣服,裸体躺在她的床上?是在等她投怀送抱吗?他在车里那么主动,现在反而要她主动了?


她不是说刘强东蓄意谋划性侵吗?此时的刘强东并没有威胁她的生命,逼她不得不用主动的姿态来遭受性侵。而且,刘强东已经脱光了躺在床上,她完全可以离开,完全可以打电话求救,她为什么没这么做呢?


她的这些反应,恰好推翻了她前面所说的“被拘禁”、“无法离开”。






漏洞之五

38. 在强奸行为发生后,原告在她的公寓内秘密地使用自己手机上的社交软件“微信”与她在工商管理博士(中国)项目的“志愿者”同事Tao联系,并告知Tao自己被性侵的事实。正如原告在其清晨发给Tao的微信信息里所表达的,出于对自己和家庭成员安全的顾虑,原告并没有报警。原告不想惹怒被告刘强东或者引起被告刘强东的敌意,从而使自己和中国的家庭成员的安危置于险境。她也不想自己以强奸受害者的身份引起大众关注。因此,她决定尝试说服被告刘强东离开自己的公寓。


一个强奸犯,干完事了,不跑,居然还在房里呼呼大睡?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完全控制了被强奸者。可事实上,Jingyao Liu有充分的自由,她给同事发了信息,也能自行离开,但她却还继续和强奸犯呆在一起。

她找的理由是,“不想惹怒被告刘强东或者引起被告刘强东的敌意,从而使自己和中国的家庭成员的安危置于险境。”这太荒谬了,刘强东是企业家,不是黑社会,我们中国是法制社会!事实上,自从事件曝光,置于险境的一直是刘强东,而不是她和她的家人。

有意思的是,说到发信息的时候,她特意用了“秘密地”三个字,表面上是在表示一直被胁迫(她自己也知道没有说服力),而真实目的是非常小心地不引起我们对手机的注意。





以上是Jingyao Liu起诉书中的五个漏洞,细心的读者如果再去发现,应该还能找出其它自相矛盾之处。我们有理由怀疑Jingyao Liu的诚实度,也有理由相信刘强东是无罪的。

希望这篇文章能让刘强东和京东员工看到,为打赢官司尽一份力。此案关乎中国企业家声誉,关乎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我们理应发声,但也绝不会偏袒。刘强东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是什么性质,我们一定要弄清楚。做了的就承担责任,没做的也休想栽到他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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