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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是什么意思

来源:高顿教育 王惟烨
商誉是什么意思?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
一、商誉形成的原因
  1、短期现金流量的增加,包括生产的经济性,能筹集更多的资金,有现金储备较低的筹资成本,存货持有成本的减少,避免交易成本,税务优惠。
  2、稳定性,包括有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无重大的经营波动,与政府保持良好的关系。
  3、人力因素,包括管理才能,良好的劳资关系,精细的培训计划,组织结构,良好的外部公共关系。
  4、排它性,包括技术的独占权和品牌。
  二、商誉有哪些特点
  商誉是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其特点是:
  1、没有实物形态。
  2、商誉融入企业整体,因而它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与企业其他各种可辨认资产分开来单独出售。
  3、有助于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难以用一定的方法或公式进行单独的计价。商誉的价值,只有在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时才能按总额加以确定。
  4、在企业合并时,可确认商誉的实际价值,但它与建立商誉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没有直接的联系。商誉的存在,未必一定有为建立它而发生的各种成本。
  按国际会计惯例,只有外购的商誉才能确认入账,即在企业合并时才可能予以入账。自创商誉不能入账,即使有费用的发生与商誉的形成有某种关系,但也应确认为费用,其理由在于,无法确定哪笔支出是专为创立商誉而支出,无法确定发生的出生地同多少商誉以及发生支出的受益期有多长,根据会计的稳健性原则,将这些支出均作为费用处理。
  三、商誉的会计处理
  目前国际上有以下几种方法:
  1、将商誉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有用年限内有规则地加以摊销、冲减各期的利润。如美国规定,商誉的摊销年限最长不超过40年,我国规定:商誉的摊销不得超过10年。其理由是:商誉所代表的,是可望取得未来收而发生的支出,按照配比原则,商誉必须摊销;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同行业的竞争,商誉不可能永远存在,所以应分期摊销;每年的超额利润没有减少,并不表示商誉的价值没有减少,因为其有效年限确实减少了,商誉的价值总有一天会消失。
  2、商誉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其理由是,购买商誉是为了将来的超额利润,只要仍超额利润存在,商誉即存在,所以,不应该摊销。就时间因素而言,反面有所增加,予以摊销不符合实际。在企业衰落时期,获利减少,商誉日衰,价值日渐减少,此时予以摊销,似更合理;在商誉的存续期内,企业采用一定方式,支付各种代价,以维护商誉价值,这些支出均作为当期费用处理,如再对商誉进行摊销,势必造成双重负担。尽管这一处理方法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实务中采用此法的尚属罕见。
  3、商誉在购买企业收购被并企业时,即调整当期的股东权益(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理由是:商誉不能单独变现,其使用无法确定,从而任何摊销方法均显主观臆断,既然自创的商誉不予确认入账,在购买企业时产生的商誉也不宜确认。英国目前虽采用此法,但已有改变为确认一项资产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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