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下肢截瘫,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仍要承担责任 2019-11-13 11:46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1774698150 病人下肢截瘫,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仍要承担责任 [医疗纠纷律师点评] 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虽经医学会鉴定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但经当事人申请依法通过司法鉴定出具的鉴定意见认定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术前对症治疗措施不充分、术后病情告知不足的过错,其过错与患者目前损害结果之间存在部分因果关系,人民法院依照该合法有效的鉴定意见判决医疗机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2012年2月7日,吴XX因“突发双下肢无力11小时”从抚顺市矿务局总医院转至盛京医院门诊就诊,后于当晚收住院治疗,初步诊断为: 双下肢全瘫、腰椎间盘突出症伴腰椎管狭窄、脊髓圆锥综合症、高血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