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大出血死亡,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却不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律师点评]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准许。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法作出的鉴定意见,人民法院应予釆信。本案中,鉴定意见认为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与患者的死亡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是导致患者死亡的主要因素,建议参与度拟61?90%。
关于医学会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与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有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但这一结论并不能否定人民法院依法委托而作出的鉴定意见对诊疗过错、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的认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但未提出证据证明存在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等情形,人民法院对此重新鉴定申请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