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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转院救生命家属拒转讨说法

2020-07-09 09:3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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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转院救生命 家属拒转讨说法
导读
某老者因头晕、低血压到医院急诊就诊,医方考虑脑意外及消化道出血的可能,要求患者先行颅脑CT检查,以确定病情。但家属拒绝CT检查,认为没有必要。因病因不明,医方以头晕待查做常规治疗并进行观察。6小时后,患者突发呕血,医方经会诊后诊断为消化道出血。医方因自身条件有限,患者又有生命危险,要求患者家属将患者转上级医院抢救。而患方则以医方给糖尿病人使用葡萄糖导致大出血为由,拒绝转院抢救,要在医院先讨说法。其间,医方多次劝说患者家属生命要紧先予转院,但家属固执地认为出血是医疗不当所致不肯转院。医患双方发生争执直至肢体冲突,医患矛盾进一步激化。直至第二天上午,经多方劝说,家属才同意转院。结果患者因出血时间过长,无法上手术台进行紧急抢救手术。患者的生命就这样丧失在无意义的争议之中。
诊疗概况
患者,男,78岁。201521日中午,患者因头晕半小时到某医院急诊。既往病史:约4个月前有冠脉支架置入术,糖尿病。入院查体:神志清,血压
89/46mmHg,两肺呼吸音粗,心率82/分,腹软,无压痛、反跳痛。医方建议头颅CT检查(家属拒绝)。血常规:白细胞9.1×109/L,中性粒细胞69%,血小板113×109/L。生化检查:钾6.6mmol/L,钠137mmol/L,肌酐181μmol/L,尿酸578μmol/L,肌酸激酶同工酶251U/L,肌钙蛋白<0.010μg/L。诊断:头晕待查。予复方氯化钠针、潘托拉唑针、奥拉西坦针、舒血宁、654—2针、碳酸氢钠针、速尿针等治疗,并口头告知病危。17:06,交班医生误用5%葡萄糖500ml654—2针静滴,半小时后发现并停止。18:00,测快速血糖10.1mmol/L18:25,患者出现冒汗,自觉不适,停用654—2组液体。18:40,患者突然呕吐暗红色血液,约100ml。医方考虑有上消化道出血的可能,请消化内科会诊,予血凝酶、生长抑素等治疗。20:10,患者又诉头晕,并测得最低血压55/10mmHg。医方考虑消化道出血及失血性休克,建议转上级医院。患者家属认为医方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为推卸责任才把病人转出医院,故拒绝转院。22:30,开始输血。23:15,患者第二次呕血,量约500ml,医方请上级专家会诊并告病危。次日凌晨1:40,患者血压不平稳,呕吐血块,出血剧烈,患者生命危在旦夕。医方无急诊胃镜条件,建议再次转院,医患双方因转院与医疗纠纷事由再次发生肢体冲突。后患者又数次呕血,医方予输血、止血、止酸、抗休克等治疗。22日上午,患者转往某医院。入院诊断:1.失血性休克;2.上消化道出血;3.左肺炎伴胸腔积液等。须急诊剖腹探查,患方同意手术,患者在麻醉后出现心率快、血压低,改行胃镜下钛夹止血术,术中入量3500ml,输血1000ml。术后转ICU告病危,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抢救无望,家属放弃治疗,出院后死亡。
医患争议焦点
患方意见:1.医方存在误诊,延误治疗,延误抢救;2.患者为糖尿病患者,误用葡萄糖输液导致加剧出血和病重;3.医方以粗暴手段强制患者转院。
医方意见:1.患者隐匿上消化道出血起病;2.患者既往有糖尿病史,使用5%葡萄糖不合理;3.院方未发病危通知单,告知不规范。
专家评估分析
1.患者急诊入院时头晕、血压低,可考虑失血性、心源性、脑部病变性等疾病,医方要求进行CT检查符合疾病鉴别需要,但被家属拒绝。由于头部情况不明,出血症状不明显,只能选择头晕待查的广谱性治疗方案(护心、养脑、扩容升压等),并告病危,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医方诊疗行为并无过错。
2.入院6小时后,患者出现冒汗呕血后才明确诊断。这时医方须考虑自身医疗条件和对患者的治疗方案。此时有三套治疗方案可供选择:保守治疗;急诊胃镜检查;保守效果不佳,行开腹探查手术。在告知治疗方案时,医方应该充分考虑到疾病的预后风险。医方在告知上存在欠缺。
3.患者呕血一个半小时后血压突降至55/10mmHg时,医方建议转院,但患方由于医患双方存在医疗争议等原因没有转院。直到次日上午转院时,由于出血时间太长,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酸中毒、微循环系统损害等,患者错失抢救时机。医患双方在转院问题上都有一定的责任,如双方能积极沟通以抢救生命为原则及时转院也许能挽回生命。医方在现场沟通和突发事件处置上做得不够到位,患方以抓住医疗过错为由拒绝转院,淡漠生命实不应该。
4.医方使用葡萄糖虽不规范,但与出血无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医方在沟通告知上存在欠缺,在转院抢救危重病人的处理上措施不够。故建议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医疗事故律师思考
这件案子医方有一定的过错,也应该进行反思。一是医方的告知存在不足。医方应该书面告知存在的危险、各种处理的方式以及利弊;如果患者家属拒签,可以让护士、保安见证。二是医方的应急处理存在不足。尤其是当患者生命攸关时医方该怎么做,当事医生该如何有效操作。一旦医生与患方难以沟通,这个时候医方应该启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特别是总值班的协调作用,切不可与患方发生肢体冲突。
患者因此事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而致其生命逝去的原因之一竟然是自己的亲人们所谓的关爱。当前社会,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那就是一旦发生了医疗纠纷,患方家属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救治亲人的生命,而是如何追究医方的责任。这是因为许多患方有一种共同的心态,即在诊疗过程中出现医疗争议后,对医疗机构往往很难取信。所以一旦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时,患方就会考虑这是不是医方想一推了之。其实任何一家医疗机构都是以生命为最高准则的。在这起纠纷中,患者家属怕医方推卸责任而不肯转院,这种对亲人生命的漠视行为简直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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