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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跳楼案,甭再带节奏了!

2017-12-16 12:44阅读:
实在忍不住说说产妇跳楼自杀事件,首先必须要定性明确,这是个自杀案件,跟什么分娩致死无关。
据统计,中国每天都有600多人自杀,年均约25万,自杀率与日本和韩国大体相当。
每天都有600多人自杀,并没有引起媒体的关注,但为什么产妇跳楼自杀却成为了舆论的热点?原因在于她是一个产妇,而产妇跳楼自杀的案件非常罕见,以前几乎没有听说过。
极小概率事件往往是没有原因的,或者说原因很难确定,即使确定了原因,也完全不具备普遍性的指导意义。所以说,试图从极小概率事件中挖掘出普遍原因,这本身就是非常荒唐的。
真正有意义的做法,是对每年20多万的自杀人数进行统计分析,从中得出有规律性的结论,然后正确指导预防自杀工作。科学家们一直在为此而努力,而且已经有了一些很靠谱的结论。
但新闻记者关注的并不是统计规律,关注的恰恰是不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极端个案,因为只有极端个案才能吸引公众眼球,才能获得收视率。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同样一个事件,记者可以从中选择不同的角度,得出自己想要的结论,用话术描述的非常正义,鼓动公众群情激奋,这就是记者的本事。
为了带节奏,都把“跳楼”说成“坠楼”了。跟之前的杭州纵火案一样,某方律师居然把“纵火案”说成了“火灾案”,都是一样的话术。
现在记者的一个指向是医院看护不力,好吧,如果这个指责成立,那将来所有妇产科都会将预防产妇自杀作为一项重要的新工作。
把窗户钉死,设立防止产妇自杀的专职护工,签署产妇自杀免责条款......这将会耗损大量的社会成本,给医院和产妇家庭带来很大的不便。收益是什么呢?是以后几十年都可能出现不了一次的自杀事件。
难道这就是记者所期望的社会正义?通过某报记者对医护人员的采访视频,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记者并不是在追求真相,而是在追求自己所设定的“真相”,并为此而使用了很多采访技巧,说白了就是挖坑陷人的话术,以求得做一个大新闻。
卖冰棍的嫌天不热,棺材铺子盼死人,屁股决定立场,利益重于良知,这些其实都很正常。
只是,求求你们不再打着“社会公义”的旗号了,做婊子可以,只是甭再立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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