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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请别歪解顺风车专家:该重新讨论顺风车的管理办法了

2020-11-25 23:33阅读:
最近,顺风车的话题很热,这是因为日前交通部官网微信回复了一位车主的问题,回复中提到,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担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这里所称的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也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媒体:请别歪解顺风车专家:该重新讨论顺风车的管理办法了

仔细读了这个回复,凡是明眼人就能明白官方的意思是什么了,不需要在解释了。但是媒体却给出了我们过多的解释,反而让我们又开始糊涂了。
像以下这个标题还能理解,解释的也算清楚,《交通部正式回应顺风车!无网约车资质的情况下,要满足“这几点”》,
标题中直接指出了“无网约车资质的情况下,要满足的“几点”要求;再看下一条的标题就有些误解了,《无需资格证,也“不算”网约车,顺风车上路能“合法”?官方发话》,看完这一条的标题我有些不明白了,这顺风车“不算“网约车?那顺风车从哪里叫的车?难道不是网上叫车?顺风车上路能“合法”?虽然是个问号,但是让人感觉是在“误导”;还有更甚的,《“顺风车不是网约车”明确这一点很重要》,到底要说明什么?顺风车不是网约车就可以钻空子做点什么吗?毕竟现在真正意义上的顺风车很少。
最有意思的是这篇文章中提到了“有网友进而提问:顺风车不是网约车,那网约车能不能做顺风车?”的问题,并在文中给出了“专家”的认为,专家说,顺风车司机不能开网约车,但门槛更高、管控更严的网约车司机如果有开顺风车的需求(如顺路或跨城订单回城),应允许其按照“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不以盈利为目的”等四个条件,把身份临时“切换”为顺风车司机接单,并予以严格监管,防止其以开顺风车之名行开网约车之实。
这个回答是个可笑的问题,既然司机已经有两证了,要是回家可以直接打开顺路回家模式既可,放着能多挣的钱而不挣,还要怕“其以开顺风车之名行开网约车之实”吗?
对于媒体说的“顺风车不是网约车”的说法不敢认同,顺风车只是无需办理网约车资质而已。希望媒体别再歪解与歪说。
对于交通部回复的第四点,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据北京的《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规定,顺风车属于合乘,一天不能超过两次,同样,上海和天津等城市也都明确了每天2次,而广州也是每天最多2次。
面对众多城市推出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和明确了的合乘次数的要求,有多少网约车平台能做到了这一点呢?
回答应该是否定的。
交通运输部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首席专家徐康明教授近日就顺风车存在的问题指出,该重新讨论顺风车的管理办法了,如果众多平台以顺风车之名行非法网约车之实,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影响出租汽车行业良性发展,这一漏洞必须坚决堵住,顺风车发展需要鼓励,但不能成为各类平台企业从事“监管套利”的渠道,当前真正意义的顺风车数量很少,绝大多数的平台开展的顺风车业务属于涉嫌非法网约车,片面解读政策和舆论公关,掩盖不了行非法网约车运营之实的经营行为。
的哥的姐说,我们期待媒体少些歪解,少一些的误导,更希望政府主管部门管好媒体的主导传播作用,对顺风车的管理必须要严格,要到位。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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