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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礼义违合为书法原则:董狐不畏强权秉笔直书

2019-06-18 14:07阅读:
晋灵公不行君道,加重征收税赋,用以修筑豪华宫室,满足奢侈生活。此公心黯意曲,恣肆无忌。曾在高台上用弹弓射人而看他们躲避弹丸的恐惧慌乱情形,以此取乐。因为厨师没有炖熟熊掌,就杀了厨师,并将死尸放在畚箕里,命宫女用头顶着走过朝廷。正卿赵盾等人看到死尸的手露出来,大为惊骇,问明杀人的原因,都为晋灵公的所作所为感到担忧。
以礼义违合为书法原则:董狐不畏强权秉笔直书
为使晋灵公不积凶德而行王道,赵盾屡次进谏,晋灵公却口是心非,依然我行我素。因之,晋灵公很讨厌赵盾,便暗地派人刺杀他。一天清早,刺客前去刺杀赵盾,赵盾的卧室门已经开了,他穿戴好上朝的礼服,准备入朝。时间还早,赵盾正坐着打盹儿。见此,刺客退出来,叹气说:“不忘记恭敬,真是百姓的主人。刺杀百姓的主人,就是不忠;放弃国君的使命,就是不信。如果两者有其一,不如自己去死。”于是,撞槐树而死。
晋灵公见行刺未遂,又生毒计。假意请赵盾喝酒,埋伏下甲士,打算杀死赵盾。君臣喝酒时,赵盾的车右提弥明发觉情况不妙,就快步登上殿堂,说:“臣下侍奉国君饮酒,超过三杯,就不合乎礼仪了。”于是,就扶着赵盾下殿。晋灵公唤恶狗扑过去,提弥明上前搏斗,把狗杀了。赵盾气愤地说:“丢开人而利用狗,虽然凶猛,又有什么用!”此时,埋伏的甲士纷纷杀向赵盾,提弥明是晋国有名的勇士,奋力拼杀,保护赵盾。就在提弥明力竭势绌之时,晋灵公身边有个叫灵辄的卫兵,倒戈相助,掩护赵盾边战边退,使赵盾得以逃脱。提弥明战死。
以礼义违合为书法原则:董狐不畏强权秉笔直书
当初,赵盾在首阳山打猎,住在翳桑,看见灵辄饿倒在地,问他得了什么病,灵辄回答说:“已经三天没有
吃东西了。”赵盾给他食物,他留下一半没吃。问其原因,答道:“我在外当奴仆已经三年了,不知道母亲还在不在,现在快到家了,请让我把这些食物留给她。”赵盾让他吃光,并且又给他准备了一筐饭和一些肉,放在袋子里送给他。后来,灵辄做了晋灵公的卫兵,在这件事件中掉过戟来抵御晋灵公的其他卫兵,使赵盾免于祸难。赵盾问他为何这样做,他回答说:“我就是在翳桑饿倒的人呀。”问他的姓名和住处,他没有回答就走了。
不久,晋国大夫、赵盾的堂弟赵穿在桃园杀死了晋灵公。赵盾正在逃亡中,但还没有逃出晋国国境,闻之就回来了。太史(董狐)记载说:“赵盾弑其君。”并且把这条记载在朝廷上公布。赵盾说:“不是这样。”太史回答说:“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你作为正卿,虽逃亡但未过国境,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你承当,这是按写史之“书法”决定的。赵盾说:“唉!《诗经》说:‘由于我的怀恋,给自己带来了忧伤。’大概就是说我了。”
以礼义违合为书法原则:董狐不畏强权秉笔直书
孔子评论这件事时说:“董狐,是古代的好史官,据法直书而不加隐讳;赵盾,是古代的好大臣,为了法度而蒙受恶名,太可惜了!如果赵盾逃跑出了国境,就可以免除弑君的罪名了。
春秋时,太史掌记载史事、编写史书、起草文书,兼管国家典籍和天文历法等。当时记事的“书法”依礼制定,以礼义违合为书法原则。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周朝开国以来,以“礼”协调君臣关系、家族(家庭)内部关系、人际交往关系和各氏族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保持了几百年的和平安定。这期间,记载史事的“书法”原则不可动摇,具有极大的权威性,依“书法”原则记事,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到了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以下犯上、以强凌弱、诸侯争斗现象时有发生,在诸侯国内也出现了不可一世的权臣,他们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太史再依“书法”原则秉笔直书其“恶”,往往会招致杀身之祸。在这样的语境下,董狐能够不畏强权,“书法不隐”,勇于担当政治责任,无愧为“古之良史”。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杼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以维护周礼为旨归的“书法”和秉笔直书的太史,使乱臣贼子惧,不过也难免或与史实不符,所谓的“赵盾弑君”无如“赵穿弑君,赵盾不义”,更尊重历史事实,对历史负责,但其刚直不阿的精神,一直影响后世史官。
以礼义违合为书法原则:董狐不畏强权秉笔直书
董狐秉笔直书值得褒美,赵盾宽仁守法亦应肯定。董狐记载“赵盾弑君”,当然不符合直笔实录精神,难怪赵盾在朝廷之上急于辩解正名,但董狐坚持“书法”原则,理直气壮进行反驳,抵死不从。当时,赵盾权力炙手可热,借机杀掉董狐,强改史记,易如反掌,难能可贵的是,赵盾虽觉冤枉,仍能“克己复礼”,为了法度而蒙受恶名。赵盾确是贤明大夫,有古君子之风。狐偃之子贾季评价赵氏父子曰:“赵衰是冬天的太阳,赵盾是夏天的太阳。”此言不虚。至此搁笔,意犹未尽。俗语:宁可得罪十个君子,不得罪一个小人。如果董狐实录“赵穿弑君”,情形会怎样呢?赵穿,晋国大夫,晋襄公之女婿,是个养尊处优,骄奢蛮横的驸马爷。晋国大夫士会评价说:“赵氏有侧室子穿,乃襄公之爱婿,有宠而骄,恃勇而狂,未谙军旅之事……”赵穿自恃身份特殊,赵氏家族权倾朝野,其势正盛,而不守礼制,莽撞行事,屡犯军纪,弑杀国君,以此揣测,如若董狐记载“赵穿弑君”,并公示于朝廷,恐怕董狐之命休矣。由此而论,是古之“书法”救了耿直的太史狐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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