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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学示范图书馆(室)评估标准1

2011-05-26 06:18阅读:

第一部分:A管理体制与人员建设(15分)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说明
分值
得分
评分标准
A1
体制
6分)
A11
管理体制
2分)
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馆长由校长聘任,并享受教研组长待遇。
2

校长领导1分,不低于同等待遇1分。
A12
图书馆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
3分)
1、积极贯彻落实2003年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和福建省《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实施意见”。学校领导把图书馆工作纳入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2、一位校长或副校长分管图书馆工作,熟悉图书馆情况,定期研究图书馆工作,并切实解决实际困难。3、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先评优时与教学人员同等看待。
3

看原始记录、最近3年的述职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1分。每年学校都能为图书馆办些实事,解决实际困难。有办到的的1分。
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先评优时与教学人员同等看待1分。
A13
人员管理
1分)
做好图书馆人员的使用、培训、考核、评聘等工作。
1

有计划地安排人员进行图书馆业务和计算机知识培训0.5分,考评0.5分。
A2
人员建设
9分)
A21
人员数量
3分)
1、定级达标中学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完中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其它中学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图书馆分管教材的应另加1人。
2、人员年龄要求男50岁,女45岁以下占50%
3

每项1.5分,达不到不得分。
A22
人员素质
3分)
1、中学图书馆馆长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或达到图书资料专业中级职称,熟悉图书馆业务,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能担负全面管理责任;其余人员均应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基本掌握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基础知识。
2、馆长应经省级以上培训,其余人员近两年内接受过图书管理知识培训,持有上岗合格证。
3

馆长学历或职称1分,其余人员1分,培训1分,达不到不得分。
A23
职务结构
2分)
允许图书馆职务和教师职务并存,中学图书馆高,中级职务与初级职务之比应保持在11
2

50%的得1分,都达不到不得分。
A24
人员稳定
情况
1分)
人员相对稳定:
1、 五年内馆长更换不超过1人次
2、 五年内管理员更换不超过50%。
1

每项0.5
第二部分:B条件保障(30分)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说明
分值
得分
评分标准
B1
馆舍
10分)
B11
馆舍面积
9分)
1、专用书库:藏书室面积中学按300/m2计算,并留有发展空间。
2、借书处:按完中(含高中) 30 m2 ,初中22 m2 。(若借书处与书库合并的应与书库面积相加。)
2

低于要求各扣1分。(有条件的提倡大空间,借阅一体,灵活隔断的开放型布局)
3、学生阅览室:中学Ⅰ类按学生总数的10%、Ⅱ类按学生总数的8%设座,每座1.5m2
2

座位数与座位面积低于要求各扣1分。
4、教师阅览室;中学Ⅰ类按按教师总数的33%、Ⅱ类按教师总数的25%设座,每座2.1m2
2

座位数与座位面积低于要求各扣1分。
5、电子、视听阅览室:利用计算机网络教室的设座不低于55座(独立设置的设座不低于20座),每座使用面积不低于1.9 m2
2

座位数与座位面积低于要求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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