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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幼儿被落车上身亡,“疏忽大意”背后是制度的失效

2019-08-13 16:42阅读:
8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河北衡水深州市大冯营乡一幼儿园园长,将园内幼儿遗落在车上,造成幼儿身亡。目前,园长孙某某、班主任赵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又见幼儿被遗忘车内致死”,看到这则新闻,不少观者肯定会发出这样的感叹。而在类似悲剧接连发生的背景下,这样的感叹也显得愈发无力。查考报道,光是在今年上半年,海南万宁、湖南益阳、安徽合肥、广西宜州、湖南湘潭等地就发生过这样的悲剧,如果包括那些未曾被媒体捕捉到的的案例,一定还有更多。悲剧,怎么就停不下来?
  所有的幼儿被遗忘车内致死悲剧,看似都是因为幼儿园或家长疏忽所致,但是如果深入分析可以发现,所谓疏忽大意的背后,一定连着某些刚性原则的失效。而这可能才是很多情况下,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
  以河北深州这起幼儿被遗忘车内致死事件为例,这一惨剧发生之前,幼儿园原本应该严守其位的各个环节,都出现了不可思议的失陷。尤其是第一个环节的失位,为后续全链条的坍塌,埋下了伏笔。
  首先是因为下雨天路不好走,幼儿园告知家长自行接送孩子,不再派校车接送。我相信,这肯定是一种相机决策。根据报道,这所幼儿园本身是接送孩子的,而且此前家长都已交了费用。那么,因为下雨天就不去接送孩子,幼儿园就是违约,背后显然也是为了规避安全责任。而恰恰是这一违约行为,导致了悲剧的开始。
  幼儿园校车不雨天不接送孩子,孩子爷爷只能用三轮车代劳,但在悲剧发生前一天,三轮车与其他车辆发生刮擦,后来协商之下,双方决定让园长开私家车来接送孩子。这就到了悲剧的第二环。
  幼儿园园长作为幼儿园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有着比普通家长与幼师更高的安全意识,对幼儿的管理缺陷也该有更高级别的认识,但是,她依然犯下了最不该犯的错误:把幼儿遗忘在了车内。以往,很多相似的悲剧,一般都是因为校车司机或家长疏忽所致,但这次,却发生在了专业能力与安全意识理应更高的园长身上,让人难以接受。这样的园长,是怎么担当幼儿园管理大任的?
  园长将幼儿遗忘在车内,原本并非没有补漏的机会——如果班主任严格落实点名制度的话。但是——世间很多悲剧就坏在这个“但是”上,班主任也没有对上学孩子进行统一点名,而且从早上上学到下午放学,一直没有发现这名幼儿的缺席。班
主任的失职,为最后一次的补救机会堵上了可能的窗口,至此,悲剧已经不能避免。
  所以,回看这个责任失序链条,制度性安排的全方位垮塌,才是导致这起悲剧的根本原因,所谓疏忽大意,不过是刚性制度没被贯彻实行后,浮现在表面的次要因素。如果把校车接送、班主任点名形成一种制度性规范,园方估计连疏忽大意的机会都没有。
  这起事故的发生,或许道出了幼儿被遗忘车内致死悲剧的真相,那就是:很多幼儿园或许从来就没有将幼儿园的管理制度细化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也从来没有认真执行。幼儿在他们心中,可能只是一个赚钱的工具罢了。但这种不把幼儿、不把规则当回事的心态,终究抵挡不了墨菲定律的残酷规律: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
  从主观上预防“疏忽大意”看起来已不可能,那么,只有让幼儿管理的每一个细节都制度化,每一个环节的执行都刚性化,幼儿被遗忘车内致死的可能性才会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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