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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布“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一系列实施措施

2020-05-28 17:34阅读:
辽宁发布“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一系列实施措施

今天《辽宁日报》发布《辽宁省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措施》。《实施措施》分四部分,共18条。
《实施措施》的四部分内容包括: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社会性流动基础;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强化社会性流动保障;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健全困难帮扶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辽宁发布“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一系列实施措施
通读《实施措施》,发现其中有不少“干货”!

辽宁发布“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一系列实施措施
比如,《实施措施》在谈到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流动机会时提出,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统筹发展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充分的流动机会。《实施措施》要求在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进程中,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实施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
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智慧农业、现代物流等产业,形成高质量就业增长极。
比如,《实施措施》提出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流动均衡,大力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城乡各类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合理配置。
比如《实施措施》强调打造双创升级版激发创造活力,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注重高等教育与振兴发展融合,支持高等院校设置面向先进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相关专业。加强辽宁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创新创业企业开放科研设施和资源,助力跨学科和前沿科学研究,通过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重点扶持和建设一批符合扶持企业发展和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优秀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和农村创新创业园,促进各类城乡创业群体通过创业实现发展。
营商环境是制约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重要因素。《实施措施》要求健全完善促进领域制度,清理妨碍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权,继续深入开展优化审批流程工作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门槛低、灵活性强优势,拓宽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构建创业孵化和服务体系,促进创新创业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
在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强化社会性流动保障方面,《实施措施》提出了改革户籍制度牵引区域合理流动、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流动便民化、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促进公平流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消除流动障碍、扩大住房保障供给满足流动需求等措施。《实施措施》还对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健全困难帮扶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等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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