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谐=“爱”+“适应”(之六):“适应”与“爱情”并不矛盾 2011-07-11 22:56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2215256584 婚姻中的接纳差异、快乐竞争的“适应”原则,与至高无上的“爱情”,两者并不矛盾。因为虽然说没有“爱情”就没有婚姻,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适应”则难以维系婚姻家庭的和谐。 因此,压力系统模型解读婚姻:婚姻(家庭)和谐 =“爱”+“适应”。(图1-7) (一)“爱”至高无上,决定一切吗? 前面已经整体强调了婚姻家庭和谐的核心条件,是“爱”和“适应”的有机组合。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强调“爱”(love)在婚姻中的至高无上的作用,却忽略夫妻双方各方面差异的“适应”(adaptation)问题。这种情况更容易发生在某些青年男女身上。 让我们通过多维的逻辑分析,探究一下经典艺术偶像“宝黛”之间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