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法是否为戳破楼市泡沫做准备?
2019-07-20 15:21阅读:
最近,国内财经媒体有一文章标题是,“个人破产制度要来了!为戳破楼市泡沫做准备?”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认为政府无意出台个人破产来打压楼市的价格,来让国内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个人破产法出台更有利于居民消费信用的发展,更有利于促进居民的消费及推动经济繁荣。这样的答案当然善意的,但实际结果如何还得等中国的个人破产法出台实施之后才能观察到,并非仅是理论上的推论。
因为,中国市场经济几十年,为何个人破产法迟迟无法出台,政府考虑因素是什么?其实最大的问题还是中国人的信用制度背景,还是国人最大的债务负担在哪?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个人的债务负担主要是住房按揭贷款。目前已经有30万亿元以上的。在中国个人破产法没有出台之前,中国的住房按揭贷款的性质与欧美发达国家有很大不同。中国住房按揭贷款的债务负担是无限责任,而欧美国家是有限责任,即如果中国的住房价格下跌,当个人所持有的住房以市场价计算的债权远低于银行按揭贷款的债务,住房成了负资产,个人无能力再还住房按揭贷款时,银行可以收回该住房让法院拍卖,拍卖的市价不足抵债务时,剩下的债务个人还得继续偿还给银行,而不是如欧美发达国家,个人资不抵债时只要申请个人破产,把住房还给银行就可一了百了。所以,中国个人破产法没有出台之前,中国居民资不抵债的住房是不能够还给银行其债务一了百了的,多数居民也不会把负资产的住房还给银行的。
但是十几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基本上是只涨不跌,即使个别地方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住房价格暴跌而导致个人持有住房成为负资产的(如鄂尔多斯、温州、北京周边香河等地),但是没有看到哪个购买住房者放弃房还给银行而去,因为中国的住房按揭贷款是无限责任,而不是有限责任。
如果中国要制定及实施个人破产法,无论这种立法的目标进什么,比如从立法目标到操作实践再到配套制度,个人破产法都是为了保护善意而不幸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为其提供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的缓冲垫,并通过破产条件最大限度地杜绝恶意欠款人的搭便车行为。但是实际上要达到这个效果是相当不容易的。有人说,出台个人破产法是为了戳破楼市泡沫做准备,因为住房按揭贷款已经成为居民负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只要房价开始大跌,大量居民会由于资不抵债而破产。为了避免大量无法还贷的人走投无路,就需要有个人破产制度给予保护,政府此时出台个人破产制度,就是要开始挤出房产泡沫了。
估计政府
因为,中国市场经济几十年,为何个人破产法迟迟无法出台,政府考虑因素是什么?其实最大的问题还是中国人的信用制度背景,还是国人最大的债务负担在哪?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个人的债务负担主要是住房按揭贷款。目前已经有30万亿元以上的。在中国个人破产法没有出台之前,中国的住房按揭贷款的性质与欧美发达国家有很大不同。中国住房按揭贷款的债务负担是无限责任,而欧美国家是有限责任,即如果中国的住房价格下跌,当个人所持有的住房以市场价计算的债权远低于银行按揭贷款的债务,住房成了负资产,个人无能力再还住房按揭贷款时,银行可以收回该住房让法院拍卖,拍卖的市价不足抵债务时,剩下的债务个人还得继续偿还给银行,而不是如欧美发达国家,个人资不抵债时只要申请个人破产,把住房还给银行就可一了百了。所以,中国个人破产法没有出台之前,中国居民资不抵债的住房是不能够还给银行其债务一了百了的,多数居民也不会把负资产的住房还给银行的。
但是十几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基本上是只涨不跌,即使个别地方的房地产市场出现住房价格暴跌而导致个人持有住房成为负资产的(如鄂尔多斯、温州、北京周边香河等地),但是没有看到哪个购买住房者放弃房还给银行而去,因为中国的住房按揭贷款是无限责任,而不是有限责任。
如果中国要制定及实施个人破产法,无论这种立法的目标进什么,比如从立法目标到操作实践再到配套制度,个人破产法都是为了保护善意而不幸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为其提供金融风险和债务风险的缓冲垫,并通过破产条件最大限度地杜绝恶意欠款人的搭便车行为。但是实际上要达到这个效果是相当不容易的。有人说,出台个人破产法是为了戳破楼市泡沫做准备,因为住房按揭贷款已经成为居民负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只要房价开始大跌,大量居民会由于资不抵债而破产。为了避免大量无法还贷的人走投无路,就需要有个人破产制度给予保护,政府此时出台个人破产制度,就是要开始挤出房产泡沫了。
估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