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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做了什么及能在什么?

2022-11-09 15:36阅读:
供销社做了什么及能在什么?
易宪容
在中共20大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梁惠玲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会后供销总社宣布大举招考公务员,加上近期湖北、重庆、宁夏等地供销社大规模的扩张,有海外媒体就推测,对被视为昔日计划经济时代产物的供销社重新为政府所关注,这可能意味着中国重回计划经济时代,甚至于有海外媒体认为,供销社就是计划经济的“活化石”。其实,这既不了解改革开放之前供销社的过去,也没有正确评估现在的供销社到底要做什么及能做什么。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发展计划经济,政府对私营经济采取逐渐消灭的政策,各种合作制度开始盛行,以农民入股合作组成的供销社也在这个时期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到1957年,以农民入股合作组成的供销社形成了一个上下连接、纵横交错的全国性商品流通网络,这个网络也成了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组织农村商品流通等的主渠道。1958年人民公社之后,供销合作社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时期,与国营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同时,供销社的产权结构也完全变化,由农民入股合作制转变国家所有制。我是上个世纪70年代初进入基层供销社工作的,在供销社工作10年后高考进入了大学。所以,改革开放之前的供销社运行机制及性质是非常了解的。
我进入供销社之时,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合而为一,所以,我进入供销社入职手续是经过县商业局人事科办理的,我享受是全民职工的工资待遇(当时只有在69年有极少几个是由大队推荐的农村青年到供销社工作,没有城镇户口是难进入供销社的),而且在工作后的几年中,参加不同学习及职业培训都与商业局下属公司的员工在一起。也就是说,我在供销社工作时,供销社已经不是农民合作所有制,而完全是国家所有制了。
可以说,改革开放之前的基层供销社,基本上是依每一个行政建制的人民公社来设立,是一个独立的核算单位,下属可能设有两三家分店,实行自负盈亏(部分利润上缴,剩下部分为单位基建之用)。供销社主要任务是组织供应农村的生产资料、农民
的生活用品,以及统购统销部分农产品(如棉麻、薄荷油等),以此来满足农村生产及农民生活的所需。比如,保证农业生产所需的农药化肥动力油的供应,保证农民及居民凭证购买物资的供应(如猪肉、布、食糖等),及供应居民所需的所有的其他生活用品。在短缺经济时代,这是保证那个时代农村地区生产和生活能够正常运行最为基本的条件。而为了保证做到这点,供销社的员工每年都必须担货下乡踏遍所属范围内的每一个自然村落(可以说,我在供销社十年工作之辛苦是非常的,我走遍了所属范围的农村自然村落,对那里的农民基本上很熟悉。如果货物晚上到,经常只能一个人卸下5吨以上货物,而当前每月的工资只有24.5元。可以说,也正是这十年的辛苦,也是自己历练的十年,后来上大学,工作都能够轻松应对)。也就是说,当时供销社的经营活动就得深入及渗透现在数字所理解的长尾市场,以此来满足农村底层民众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需求。那时供销社的工作人员几乎都十分敬业,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为农民和农村服务。
改革开放之前的供销社还是那个时代计划经济最不计划的部门,她不如粮食局(对粮食食油的统购统销)、物资局(对工业品的统购统销)、食品公司(对生猪统购统销)完全是在计划管制下,是完全的计划经济,但供销社统购统销产品比较有限(比如棉麻等农产品),并通过计划渠道采购分配来的商品(比如农村生产资料等),其他商品完全可能根据居民的需求自行采购。这些商品采购可以通过国家统一供应体系,也可在国家供应体系之外自行采购进货。我曾分别负责过五金交电门市部和生产资料门市部,就到江苏集体企业进货过灯泡和肥皂,到生产厂家进货过农作生产工具。可见,在那个时代,供销社计划性最弱,市场意识早就在萌芽。在改革开放初期,如果供销社所进行的承包责任制在早进行得一两年,或许我要做企业家而不会去上大学。也正是供销社计划性最弱,市场意识最强,这也正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供销社能够坚持下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开始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商品由短缺变为过剩,农村商品流通的市场主体日益多元化,打上计划经济烙印的供销社来不及转型,只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规模逐步萎缩。同时,由于相关政策一直滞后,及农村市场力的天然弱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不仅农村与城市、城市居民与农民之间的相对贫困距离越来越大,也没有建立起一条农产品运行流畅的渠道。比如,不少农产品的价格在城市超市与在农村农贸市场,就是“一里”之遥,但同样产品,则价格相差悬殊(在青岛,同样的苹果在城市超市价格可以卖到7元,在农贸市场则只要3元。这种情况在全国是非常普遍的)。这意味着农产品流通渠道严重不畅通。这既不利于农民收入增加,也不利于消费者。还有,“三农”问题为何多年来都是政府的“一号文件”,就在于农村问题已经成了不利于当前中国经济增长的最大难题。“三农”问题不化解,中国式的现代化难以实现。
所以,从90年起,供销社就开始在探讨向综合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的新路子。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发布,提出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还有,2021年“一号文件”中还提到,供销社要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所以,现在政府重新关注供销社这种组织形式,就得对供销社的功能重新定位并实现转变,即向构建综合性、规模化、现代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转变,这样才能让供销社逐渐成为服务农业农村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这种转变可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如何把供销社的优良传统发挥,真正的服务农民和农村,让农民的农产品卖出去及让工业品走入农村。二是要以市场化方式对农村的各种资源全面重组和整合,以便提高农村资源配置效率,以此来增加农民收入增加;三是争取更多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以市场化方式加强为农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此提高为农服务体系的效率,增加对最弱势农民生活的便利性服务。所以,中国政府关注供销社并非是转向计划经济,而在于如何对供销社的基本功能定位,用市场化的方式让供销社的优良传统发挥出来。这是中国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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