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每天学点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2017-09-05 13:54阅读:
什么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2004年8月18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个条例,由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令第417号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2015年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节选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任何人不得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活动。
发生前款规定的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