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戕害生命的无情杀戮
专题编者按
以佛教的生命观来看,母体受孕后,无论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对不是自然坏死的胎儿实施堕胎,其本质就是在戕害生命,就是对生命的无情杀戮。
依佛经可知,六道轮回中的有情,要得到转生为人的机会微乎其微,更重要的是,得到人身后,其生命价值不可估量,若因缘具足可以修行佛法,出离生死轮回,最终圆满佛果,而堕胎却无情地剥夺了这难得的机会。可想而知,堕胎的罪业有多重。如《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云:“若为杀胎故,作堕胎法,若胎死者,犯不可悔。”由此可知,堕胎无论是对堕胎者自身还是对被堕生命来讲,所带来的痛苦和损失都无比巨大。
那么,若曾造此罪,是不是就无可救药、不可挽回了呢?这的确是一个值得关心的问题。若不闻佛法,犯此重罪实难拯济;若遇佛法,实则不然。若心觉悟,诵经念佛,至心忏悔,蒙佛加持,即能免除罪报之苦。
如《佛说观无量寿佛经》云:“佛告阿难及韦提希:下品下生者,或有众生,作不善业,五逆十恶,具诸不善。如此愚人,以恶业故,应堕恶道,经历多劫,受苦无穷。如此愚人,临命终时,遇善知识,种种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