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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冀川:大学校长这么多,江平只有一个

2019-12-02 16:29阅读:
谢冀川:大学校长这么多,江平只有一个江平先生剪影(摄影:艾群)
大学多有其标志,或湖、或塔,或桥、或山,或雕塑、或建筑。
中国政法大学的标志是什么?
是江平。
  我在法大的七年攻读始于1983,截至1990,基本上恰是江老师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院副院长、校长期间。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当然是他的学生,如成千上万的法大学子一样骄傲。
  然而,翻开我本科、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那上面的校长名章,却都不是“江平”二字。因为,1987年7月我本科学成,江老师还不是校长;1990年7月我硕士毕业,江老师已不再是校长。
36年前的演讲:属于83级的江平记忆
  2007年5月,83级300余人在校食堂二楼举办毕业20周年庆典,我在发言中提到本级独有的几个特色现象。当我们敬酒时,江老师饶有兴致地问到,“冀川,你说我说过你们年级是被‘抢来’的,当时在哪儿说的我倒记不大清了?”这立即触动了我的鲜活记忆:“教学楼四楼楼顶上!”我当即模仿江老师的口吻和手势,试着再现他当年演讲的精彩片断:“有些同学对校园的状况感到失望:自己那么高的高考分数,怎么落到了这步田地啊?还听说自己是被政法大学抢来的——当然喽,上级的确赋予了我们抢的权利嘛!”话音未落,江老师已和大家一起开怀大笑!
  关于
江老师“公然宣称抢人有理”的这件趣事,发生在36年前法大83级的迎新大会上。它反映了法大的一段历史,也折射着江老师当年对于青年学子的独特启发方式。
  所谓“上级赋予了抢的权利”,其大致背景是,八十年代初,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口号,北京政法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亲笔题写了校名。为了加快培养法律人才,在83年高考结束之后、录取开始之前,由国家教委、司法部等几个部委单位联合下发了一份文件,授予法大一项“抢招特权”——当年的考生,只要未能被其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法大立即上升为其第二志愿,而无论其在自主志愿中把法大排在了第几位。有这柄“尚方宝剑”在手,法大当年的确“抢”到了大批的优秀考生,创下了学校录取分数的空前纪录。
  然而,1983年的法大校园的确惨不忍睹:一座建于五十年代的教学楼兼做图书馆;一座宿舍楼“兼容”全校各年级的男女生和学校行政机构;一个食堂解决全部学生的伙食;一个尘土飞扬的操场被总长二百米的煤渣跑道包围;全部的篮球场只有四个;其他设施?对不起,一概没有!
  礼堂,被别的单位占用着;阅览室,教学楼后面几间宛如工棚的活动板房就是了;电影院,不太远,两三站地以外的北太平庄;洗澡?坐302路汽车去双榆树公共浴池!记住了,北太平庄的反方向噢!
  环境和设施如此糟糕的大学,即使在当时中国的物质条件下,恐怕也很难找到第二家,何况还是在北京!
  可以想见,入学之初,83级绝大多数学生立即坠入强烈的失望、委屈甚至怨恨的情绪之中,痛呼受骗上当、声称宁肯退学来年重考者大有人在!
  显然,对这些感觉骤然跌入冰窖的“天之骄子”,校领导需要在迎新大会上首先平息其怨气、然后激发其豪气。
  于是就有了下面的场景:
  500位新生,每人一个小板凳,密密麻麻挤坐于教学楼四楼楼顶上的露天平台——学校召开83级新生的迎新大会,实在找不到足够的室内空间!而这里的面积是两个大教室外加一个大走廊,既不会影响操场的使用,还不易受到外来因素的干扰。
  灿烂的阳光下,高高的楼顶上,刚刚担任副院长的江老师意气风发、侃侃而谈。他以字正腔圆的口音、抑扬顿挫的语调、简洁有力的手势、幽默风趣的语汇,从政法学院的过去讲到政法大学的未来,从国家法制的现状讲到法科学生的使命……事实上,我已记不得他对我们的具体鼓动和鼓励,但江老师独特的演说风采,连同他那头发已相当稀疏的智慧头顶,深深印入大家的脑海。(此次演讲被记住的“江式语言”还有“五马分肥”——江老师对于校园和建筑被五家单位挤占状况的戏称。)
身边的长者,舐犊情深
  八十年代的在校生都经常看到一幕情景:江老师骑着一部破旧的自行车,腰板挺直地穿过校园驶向法大北门附近的家,车后座上是他年幼的女儿。虽然我们当中不乏有人调侃,为人师表的江老师骑车带人?违反交规呀!但大家心中更多的是敬佩和感叹,年龄不小、地位不低、腿有残疾的江老师,不仅一样承担着家庭的重担,还需要对女儿付出比一般父亲更多的爱心!
  1990年江老师认识我,是在法大筒子楼里一间斗室。由于前一年事件的影响,大批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找不到工作,我请他为就业遇阻的同学写推荐信。虽然此前江老师只是接到过我寄给他的一封致敬明信片,虽然他也担心自己的推荐能否像以往一样起到作用,虽然需要他帮助的学生并不是他的嫡传弟子,但他还是非常认真地审阅推荐信、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我感动于他的扶危济困,至今记得他低沉的语气和凝重的神情。
  多年以来,江老师对我一贯亲切,我在他面前也毫不拘束,师母、甚至江老师的小女儿江帆对我也很熟悉,这份亲近与随和,让不少人以为我是江老师的硕士或博士,其实不然。不过,几年前我确曾有过跟从江老师攻读博士的念头——在企业服务十余年后,有了改变职场生涯或重新充电的想法。广东知名律师何培华(江老师的博士生、我的硕士同学)也曾建议我再深造。于是我向江老师透露了想法,他立刻很认真地问我,准备到大学任教还是想去政府部门任职?接着帮我分析了其中的道理,得出了“恐怕读博士不是当务之急”的结论。这次谈话让我觉得,江老师对待学生,不仅有智者长者的深邃,亦有父亲般的亲切和实在。
让更多人领受真传,也为老师做点什么
  16年前,江老师卸任全国人大职务后首次出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这第一家受益的企业,就是我当时服务的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现名中国中纺集团公司)。现在看来,她虽设立四十多年后首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但在央企圈内仍不失为先行者,何况请到的还是法学界的泰斗级人物。
  那时候的中纺公司在东华门的“出口大楼”,与多家大外贸公司挤在一起办公,最大的会议室也盛不下一百人,江老师的法律讲座只好租借二百米开外锡拉胡同里的民革中央礼堂(说来也怪,我出身的国字头大学和企业,都曾经困难重重)。可想而知,尽管公司上下对这位“副部级法律顾问”的评价是“大家风范、高屋建瓴”,当年付出的酬劳却与江老师的身份并不匹配。
  但江老师对此并不介意,还幽默地对公司领导表示,这个顾问我不能拒绝,我还没卸任人大代表呢,冀川就把我给“预定”了!本质上你们和我是雇佣关系,只是我可能做不到随叫随到,好在冀川跟我熟悉,需要服务时就让他多跑跑腿吧。期间我很希望能给江老师提供更好的条件,例如请他去中纺南戴河培训中心暑期度假(当时公司职工年年都有的福利待遇),但江老师却一次都未能成行。
  如今商学院排名全球第八、亚洲第一的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EIBS),早在1997年就如愿请到江老师担任法学教授,院方至今仍常常提及并感念我的牵线搭桥。
  “中欧”当时尚属初创,却已然坚持在全球范围内物色精英教授,并且每位教授都要接受学生的打分评价。我就读于EMBA96级北京班,给我们授课的中国教授,只有吴敬琏先生和作为“中欧”创始人之一的李家镐教授。讲授国际商法的一位欧洲律师兼咨询公司顾问被学生评价为“不满意”,之后不久,我的班主任苏国利女士找到我,希望我能推荐政法大学的教授参与遴选,并强调:“必须是具有相当知名度的教授、必须既有学术水准又有实践经验、必须是既能写文章又在课堂上大受欢迎、必须接受学生的评判和教务处专家的考评。”记得我当时正色道:前三条,法大有人足以当之,且我可以进言相邀,但不敢保证人家愿意接受你这第四条。当我报上江老师的大名后,与吴敬琏教授很熟悉的苏女士又问:江教授知名度没问题,讲课效果与吴老师相比如何?我说:如果说吴老师的特点是娓娓道来、温文尔雅的分析与讲授,颇具儒者风度,那么江老师的特点就是收放自如、激情洋溢的评点和演说,神似列宁风采!苏女士闻言大喜过望。此后中欧迅速反馈,我电话征求江老师的基本意见之后,就将联系方法告知了中欧——礼聘江老师,当然要由学院“官方”隆重出面了。
  事后我得知,中欧还是本着严谨、慎重的态度搞了一招“投石问路”,先请江老师给中欧学生开一场讲座,结果大受好评;再后来我得知,受聘中欧之后,江老师两度被评为“最受欢迎的教授”。
心底永远的宗师
  迄今为止,在与法大直接相关的人群中,江老师应当是最受敬重的人物(这里似乎不需要缀以“之一”);我坚信,在中国走向法治的时代里,他还将是不可替代的标志性人物。
  这与他曾担任法大校长有关,与他曾经推动和参与国家诸多重要的立法有关,但我觉得,更与他作为法治理念的坚定守卫者、法治思想的成功普及者有关。
谢冀川:大学校长这么多,江平只有一个江平教授
  知道的人都知道,江老师的“校长”头衔,既非求之若渴而得之,也非力有不逮而失之;江老师自己最看重的称谓还是“政法大学教授”,也正因为如此,法大众多师生都以“江老师”作为对他最亲切的称呼。
  江老师自己曾经说,他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学家,而是一位法学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我认为,在法治理念的树立甚至难于法律制度之初创的背景下,江老师以思想的张力、人格的魅力、卓越的思辩能力和强烈的感染力集于一身,在积极投身社会的过程中恰恰超越了常规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的学者范畴,其先驱和旗帜的价值因此更胜一筹——正如孔子之于儒家文化,其影响力更多地来自设坛开讲、课徒传道、列国周游,更多地来自他思想之独特与合理、传播之有效与广泛;正如鲁迅之于中国文坛,文豪的地位和呐喊的回声不囿于他是否著作等身、荣誉加身。
回报江老师的最好方式,是“站在他的肩上”
  二十年前,在友谊宾馆庆祝江老师七十寿辰和江平基金的设立,我还在国企任职,深感囊中羞涩、恨无力为江老师的基金更多地添砖加瓦,愧疚的感觉于心间绵延良久。十一年前在法大食堂二楼,江老师的“法治天下”墨宝竞拍,得款捐助学校,掀起校友会活动的高潮。各届校友交替竞价,直至价格升至30余万元,才在“85级礼让老大哥,因为他们是本次校友活动的赞助人”(郭恒忠事后语)的背景下,由79级校友胜出。竞拍结束后,江老师谦逊而风趣地说,我的字哪值这么多钱啊,为对得起出这么多钱竞拍的校友,我回去再好好写一幅给你们!我再度感慨,法大学生对母校和江老师的感情,可以用物质的方式直观和具体地体现。
  感谢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造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现象已经越来越少,精英知识分子的腰包已经大多不再干瘪,但理应对于民主与法治的推进负有更多责任的人们,是否都能像江老师一样,无论清贫、小康或富足,无论顺境、逆境,得意或失意,始终不坠青云之志,以法治天下、思想中国、投身实践为己任?
  江老师的理想“法治天下”,应当是全体法大人的理想,更应该成为所有法律人的理想,江老师的信念“只向真理低头”,应当成为所有追求真实学问和清明现实之人的信念。对江老师更有意义的回报或许是,让他的理想尽早实现,信念广泛传承。相信他愿意看到更多的弟子、学生,站在他思想的肩头,达到新的高度。
本文选自文集《永远的校长》,原题“用什么回报你,我的大学、我的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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