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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呼吁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2018-03-09 11:16阅读:
  《工人日报》(2018年03月09日 02版)
  本报北京3月8日电 (记者彭文卓 陈晓燕)“5000多亿元‘躺’在账上,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钱要用到‘刀刃’上,解决大问题。建议更多使用失业保险金用于加强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增强基金使用效能。”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李守镇委员呼吁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职工技能提升的作用,制定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在岗参保职工培训的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的一种临时补偿。但如今,“失业保险月月缴,却很难有机会受益”,成为不少参保者的疑惑。
  据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失业保险费率已由3%降低到1%~1.5%.为减轻企业负担,这几年虽然费率逐步降低,但失业保险基金仍然结余较多。2016年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29亿元,比2012年增加90亿元,年均增长2%;2016年全年基金支出976亿元,2016年末基金累计结存5333亿元。
  “大多数在岗职工履行了参保缴费义务,却没有相应的待遇与之对应。”李守镇委员认为,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目的,除了在失业时获得基本生活保障,更重要的是提升就业能力,稳住岗位不失业,预防失业。从缴费和受益相适应的角度来看,在岗职工也应该受益于自己的缴费和付出。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参保职工的技能培训,既符合社会保险的属性,有利于降低失业风险,也符合当前技能强国的发展需求。
  记者注意到,2017年5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分别申领不超过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近20万人享受到该政策实惠,受益面显然还不够宽,而事业单位的参保职工、企业中的技师、高级技师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被覆盖到。
  对此,李守镇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应该充分拓展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把政策适用范围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扩展到技师、高级技师,从技能人员扩展到专业技术人员,从企业扩展
到事业单位,扩大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激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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