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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收边退的“索贿区长”

2019-06-09 16:26阅读:
边收边退的“索贿区长” 文/严森海
2018年10月24日,湖北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襄州区原区长王士金犯受贿罪获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定其共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305.9万元、美元3万元、黄金1100克,以及玉石吊坠、玉石手把件各1件,以100万元购买的玉石1块。有趣的是,在案发前,王士金因担心被查处,怕东窗事发,已退还给行贿人人民币339万元、美元1万元、黄金1100克,以及玉石吊坠、玉石手把件各1件。其从杨某处索取的以100万元购买的玉石,亦在案发前退给了杨某。
提示建设局长“关照”表叔
2011年,时任襄阳市襄州区区长的王士金,同个体商户李治国的侄女朱某结婚(第二任妻子)之后,李治国通过他们的关系,结识了襄阳市襄州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干部谢某。李治国后来又通过谢某和侄女朱某,找到襄州区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某,成功承揽伙牌镇工业园11号路工程。在首次尝到通过侄女婿区长的关系带来的“红利”后,李治国又瞄准了襄阳纺织服装产业园滨河大道工程,并将这一意图通过朱某告诉了王士金。
2012年6月的一天,襄州区建设局长李某向区长王士金汇报该工程工作时,王士金看了一眼李某,发话提示他此工程可关照一下其表叔李治国。李某认识李治国,碍于区长的面子,便点头应允。没几天,李治国经李某帮忙,在工程未招投标也没签订合同的情况下,采取“先上船后补票”的方式,带着“施工队”直接提前进场施工。到了招投标阶段,李治国经李某指点,借了几家施工单位资质参与竞标,最终以湖北婧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中标。
办案人员披露,李治国在成功获得工程之后,拿出70万元用于感谢侄女婿夫妇和“牵线人”谢某的帮助。谢某收钱后,觉得这笔钱太多了,担心出问题,于是在一个
月内将自己的35万元退还了李治国。王士金“笑纳”了李治国让谢某转送的35万元贿款,又让妻子朱某将这35万元交给谢某,让其帮忙放贷收息。2013年,李治国得知王士金侄女婿夫妇准备购房尚有资金缺口时,主动支付了25万元房款。2015年七八月份,湖北省委巡视组在襄阳市巡视期间,王士金因担心被查出问题,吓得提心吊胆,就将收受的35万元退还李治国。
案发之后,李治国辩称,70万元是借钱给谢某拿去放息,25万元也是借给侄女婿夫妇的,不构成行贿罪。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李治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35万元,其行为构成行贿罪,判处李治国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对于李治国“25万元是借给王士金”的辩解,后来在法庭审理王士金受贿案时,与其侄女朱某的供述一致。法院鉴于王士金夫妇与李治国系亲戚关系,没有出具借条和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符合一般社会常情,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考虑,该25万元可不作行贿款认定。
收受多个私企老板“进贡”
王士金在担任枣阳市副市长期间,查实的受贿事实有3起。
从枣阳副市长提拔为襄州区区长,王士金职务上得到升迁,贪婪之路开始疯狂起来,查实受贿有20多起。
襄阳新襄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为了感谢王士金对该公司在征地及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的支持和提供的帮助,并希望与王搞好关系,继续得到关照,在2011年至2013年底,刘某以拜年的名义先后三次共计送给王士金现金1.8万元。襄阳荣华公司总经理钱某为了与王士金“套近乎”,并请托“王区长”在土地拆迁、优惠政策落实等事项上为其公司提供帮助,于2012年3月送给王士金现金10万元、黄金100克。2014年底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期间,王士金害怕出事,将收受的10万元现金和黄金退给了钱某。
2012年9月至2013年底,襄阳坤兴实业公司总经理杨某,为在土地征用、优惠政策落实等事项上,获得时任襄州区区长王士金的帮助或表示感谢,多次送给王士金人民币共计70万元。2018年1月18日,宜城市人民法院认定襄阳坤兴实业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十万元;认定杨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在案圈中,牵扯王士金受贿案的企业还有襄阳乾通实业有限公司、襄阳五洲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襄阳盈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这些企业多数是襄阳市襄州区的知名企业。曾向王士金行贿的一名老总跟办案人员叹息说:“王士金搞坏了政商关系,很多企业家一开始不想送,后来变成了跟风送。”
千元“古董”翻千倍卖出
站在襄州清河一桥上可以看到一个漂亮的现代化居民小区——民发世界城。这里在2011年开发前进行了征地。起诉书显示:王士金利用担任襄州区区长职务的便利,为民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襄州区的滨江滨河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优惠政策落实等方面提供便利帮助。王士金与该公司董事长孙某关系密切。2012年4月,王士金为给其女儿在北京购房,向民发公司董事长林某索要400万元。为掩盖其索贿事实,王士金以买卖古董的方式给了林某一个青铜盏。2013年初,王士金再次向林某索要200万元。2013年底,襄阳市原城管局局长叶传辉落马被查,这一消息让王士金和林某感到惊慌。
林某让王士金想办法把600万元还给民发公司,王说自己没钱,提出再送给他一把春秋时期的青铜剑,表示是他花600万元买了其两件青铜器。林某无奈只好同意,王让司机把青铜剑给了林某。王士金交代说,两件古董是在1996年左右花3800元所买,也就是说,王士金把两个古董以翻1580倍的价格“卖”给了林某,让办案人员大跌眼镜。公诉机关查明,两件古董的四名鉴定人是湖北省博物馆文物鉴定中心专家组成员,四名鉴定人是否具备法定资质不详。
坦白退赃检举立功获轻判
2017年5月,王士金落马,接着被“双开”,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办案人员称,在被调查前后,王与他人多次串供,转移赃款、赃物,打探、收集组织调查动向及信息,对抗组织审查。
2018年10月24日,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对襄阳市襄州区委原副书记、区长王士金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王士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扣押在案的涉案赃物铜盏1个、腾龙轶瑞千足金工艺品1块、玉石吊坠1件、玉石手把件1件,被告人王士金及其亲属向纪委及检察机关退缴的涉案赃款人民币844.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王士金犯罪所得人民币102.5万元、美元2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士金在担任枣阳市副市长,襄州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305.9万元、美元3万元、黄金1100克,以及玉石吊坠、玉石手把件各1件,以100万元购买的玉石1块。在案发前,王士金因担心被查处,已退还给行贿人人民币339万元、美元1万元、黄金1100克,以及玉石吊坠、玉石手把件各1件,王士金从杨某处索取的以100万元购买的玉石,亦在案发前退给了杨某。2015年省委巡视组在襄阳巡视期间,王士金为掩盖其受贿事实,让襄州区纪委把其退缴礼金的时间提前至其实际收受礼金的时间,向襄城区纪委退缴了人民币20万元。另查明,案发后王士金及其亲属向纪委及检察机关共计退缴王士金涉案赃款人民币844.4万元。其中王士金前妻郑某向检方退缴798万元,王士金向宜城市纪委退缴16.4万元,王士金的妻子朱某向樊城区纪委退缴涉案款30万元。还查明,被告人王士金因收受贿赂被办案机关调查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其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事实,还检举了他人涉嫌犯罪的线索,该线索已经查证属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士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索取和收受单位和个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多次索贿,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因受贿被办案机关调查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其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事实,庭审中能够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且检举他人涉嫌犯罪的线索,已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退还和退缴了大部分赃款赃物,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做出如上判决。一审宣判后,王士金表示服判,不上诉。
“贪腐的人时时生活在恐惧之中,收受的贿赂犹如炸弹,随时可能炸响;送钱送物的人别有用心,收受者好似处于被绑架状态,这让内心特别痛苦……”王士金在看守所里忏悔不已。王士金落马后,襄阳市纪委会同襄阳市广播电视台组织拍摄了《丧失底线的代价》警示教育片,该片以查处的王士金案为背景,深入剖析了其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大肆以权谋私,最终被依法处理的过程。襄阳全市将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王士金警示教育片,开展大讨论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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