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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停取得的政府补偿金交税吗?

2014-12-29 20:17阅读:
问题:
企业因政府强制关停而收到的补偿是否交税,依据?

答:
1、政府强制关停收到的补偿金,属于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关键要先看所取得的“政府的补助资金”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上述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如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则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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