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杀“人证分离”的行业潜规则
花费数万元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出租证书一年即可收回成本;通过网络为持证人与企业牵线并从中分一杯羹;企业为获资质拿工程,每年支付百万元挂证费用……记者调查发现,职业证书“挂靠”背后有着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据《中国青年报》11月17日报道)
企业“租证”“挂证”早在数年前就已存在,目前有“挂靠”行情的证书近40种,其中包括各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执业药师等。这些证书的共同特点是“考取难度大”“录取比例低、门槛高”。我国早在企业“租证”现象刚发生之际,就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监管处理,但由于“挂靠”中介的数目杂乱,需求企业租证时享受了“全配套的保障服务”,因此监管往往滞后于事件发生时,在这样的情况下,“人证分离”现象越来越严重。
由于我国专业认证政策不断出台,因此对注册成立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都设定了门槛,要求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认证达到一定数量。而一些新成立的事务所因业务量少,根本养不起那么多会计师、评估师,在这种情况下,不正当的行业竞争暴露出来,众多企业纷纷走上相对“违规成本低”的“租证”之路。“行业部门有要求,市场有需求,企业有奔头”的顺口溜成为行业内潜规则。“供需矛盾”不断拉大“人证分离”的鸿沟。
另外,我国现行法律对企业“租证”的违规处罚并不苛刻,这就促使企业萌发“钻法律空子”的恶念。我国许多职业资格从证管理条例中,都明确规定不得人证分离。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都是违反行业法规的行为。例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对于触犯这两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违规成本”的低廉在此可窥一斑。
在笔者看来,行业“租证”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首先就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对于违规成本的核
花费数万元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出租证书一年即可收回成本;通过网络为持证人与企业牵线并从中分一杯羹;企业为获资质拿工程,每年支付百万元挂证费用……记者调查发现,职业证书“挂靠”背后有着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据《中国青年报》11月17日报道)
企业“租证”“挂证”早在数年前就已存在,目前有“挂靠”行情的证书近40种,其中包括各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执业药师等。这些证书的共同特点是“考取难度大”“录取比例低、门槛高”。我国早在企业“租证”现象刚发生之际,就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监管处理,但由于“挂靠”中介的数目杂乱,需求企业租证时享受了“全配套的保障服务”,因此监管往往滞后于事件发生时,在这样的情况下,“人证分离”现象越来越严重。
由于我国专业认证政策不断出台,因此对注册成立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都设定了门槛,要求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认证达到一定数量。而一些新成立的事务所因业务量少,根本养不起那么多会计师、评估师,在这种情况下,不正当的行业竞争暴露出来,众多企业纷纷走上相对“违规成本低”的“租证”之路。“行业部门有要求,市场有需求,企业有奔头”的顺口溜成为行业内潜规则。“供需矛盾”不断拉大“人证分离”的鸿沟。
另外,我国现行法律对企业“租证”的违规处罚并不苛刻,这就促使企业萌发“钻法律空子”的恶念。我国许多职业资格从证管理条例中,都明确规定不得人证分离。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都是违反行业法规的行为。例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禁止“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对于触犯这两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违规成本”的低廉在此可窥一斑。
在笔者看来,行业“租证”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首先就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对于违规成本的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