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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经:顺时而变,因地制宜

2018-12-25 08:18阅读:
《反经》中的大智慧(适变)篇:顺时而变,因地制宜

【导读】

古代的明君贤相统治天下,管理人民,很少运用因循守旧、千篇一律的方法。夏、商、周三代有不同的礼教,春秋五霸有不同的法规。这并不是有意要反其道而行之,而是为了用不同的方针政策来补漏救偏。正因如此,所以国家的风貌虽然一样,但治理的方法却一定不同;圣人、先哲虽然都同样圣明,但一代代帝王的名号却往往有别。这难道不是他们因地制宜的确定自己的管理方式,顺应客观规律,以便成就自己的事业吗?在根据此时此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政策的时候,社会风气的好坏完全由社会条件决定;在依照以往的经验教训治理国家时,成就王道或成就霸道,也都是由社会的发展状况决定。

故而,古人治国主要有三种方式:王道的统治采用广布德泽的方法;霸道的统治采用威震殊俗的手段;强国的统治采取求同排异的办法。之所以要这样,各有各的原因,不能随便更换。

管子曰:“圣人能辅时不能违时。智者善谋,不如当时。”邹子曰:“政教文质,所以匡救也。当时则用之,过则舍之。”据此来看,在应当实行霸道的统治时却推行王道的教化,就会适得其反;应当实行强国的统治时却施行霸道的威摄手段则将谬误百出。

作者赵蕤担心一般的儒生被自己的学识局限,不懂得“弘思远益,应权通变”的道理,更不能区分王道和霸道的区别,所以汇总前贤之言,编纂成《适变》这一章,为的是抛砖引玉,以待后世的俊杰继往开来。

【反经原典】

昔先王当时而立法度,临务而制事,法宜其时则理,事适其务故有功。今时移而法不变,务易而事以古,是则法与时诡,而事与务易,是以法立而时益乱,务无而事益废。此圣人之理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当时而立功,在难而能免。

[秦孝公用卫鞅。鞅欲变法,孝公恐天下议己,疑之。卫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智之虑者,必见教于人,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人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人,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人而教,智者不变法而治。因人而教,不劳而功成。缘法而理,吏习而人安。”卫鞅曰:“龙之所言,世俗之言。常人安于习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以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贽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修礼无邪。”卫鞅又曰:“治代不一道,便国不法故。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遂变法也。]

由是言之,故知若人者,各固其时而建功立德焉。[孟子曰:“虽有磁基,不如遇时;虽有智慧,不如逢代。”范蠡曰:“时不至,不可强生;事不究,不可强成。”《语》曰:“圣人修备以待时也。”]

何以知其然耶?桓子曰:“三皇以道治,五帝用德化,三王由仁义,五伯用权智。”[说曰:无制令刑罚谓之皇,有制令,无刑罚谓之义;赏善诛恶,朝诸候,朝事,谓之王;兴兵众,立约盟,以信义矫代谓之伯。文子曰:“帝者,贵其德也;王者,尚其义也;霸者,迫于理也。道狭然后任智,德薄然后任刑,明浅然后任察。”议曰:夫建国立功,其政不同也如此。]

五帝以上久远,经传无事,唯王霸二盛之类,以定古今之理焉。

【译文】

从前先王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建立政治制度,根据当时的任务制定政策,制度和政策与当时的实际情况和任务相符合,国家才能治理好,事业才会有成绩。形势和任务变了,制度和政策还要死搬已经过时的那一套,使制度与时代、任务与政策脱节,这样一来,即使有好的制度和法规,也是劳而无功,徒增混乱。所以圣人治国,一不法古,二不贪图一时之宜。因时变法,只求实效。这样,遇到烦难也容易解决。

[秦孝公既用卫鞅,想要变法,又怕天下议论自己。卫鞅说:“疑惑不决的行为没有名声,疑惑不决的事情没有功绩。且有高于常人的行为,本容易为俗世所反对。有独特见识的计谋,必为人民所低毁。愚笨的人,仍不明已完成的事情;聪明的人,却能预见未来的事情。行事的开始,不可与人民共谋,而只可与他们共享事业成功的快乐。能谈论至德要道的人,不与世俗合流;能建立伟大功业的人,不与众人共谋。因此圣人只要可以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效法旧制度;只要可以便利人民,就不必遵循古礼教。”孝公说:“很好!”甘龙说:“不对!圣人是不改变民俗来教化的,聪明的人是不改变旧法来治国的。能依照民俗来教化的,不费力就能成功;能依照旧法来统治的,官吏习惯而人民安适。”卫鞅说:“甘龙所说的,是世俗之言。常人苟安于陋俗,学者拘泥于旧闻。以这两种人来做官和守法都还可以,但却不可以用以议论旧法以外的新事物了。三代的礼教差别很大,但都能治理天下,五霸的法律大相径庭,而各成伟业。聪明的人能制作新法,愚笨的人却受制于旧法。聪明的人能变更礼教,不聪明的人就要被礼教拘束。”杜挚说:“新法利益不及旧法百倍就不变法,新器功用不及旧器十倍就不换器。”卫鞅说:“治世不是只用一种方法,利国不必效法古制度,所以商汤、周武不遵循古制度而能统治天下,夏桀、商纣不革新礼教而亡国。反对古制度不一定应该受非议,遵循古礼教也不值得多夸奖。孝公说:“商君说得很好!”于是决定了变法。]

由此可见,像商鞅这些人,都明白要想建功立业,富国强兵,必须顺应时代,否则只能被淘汰。[孟子说:“既使有肥沃的土地,也不如按季节种庄稼;既使有智慧,也不如赶上好时代。”范蠡说:“节令不到,就不能强迫禾苗生长;事情不经过研究,不能强求成功。”《论语》说:“圣人平时就把一切都准备好,只等待时机的到来。”]

怎么知道这样做才是正确的呢?桓范说:“三皇(神农、女娲、伏羲)时代的特征是以道治理天下,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是用德化育天下,三王(大禹、后稷、文王)用仁义教导人民,春秋五霸却用权术和智谋制服别的国家。”[不用制度法令和刑罚就能统治的是三皇;有制度法令而没有刑罚的是五帝;赏善诛恶,分封诸候协助天子管理国事,定期到朝廷讨论国家大事,是三王;发动战争,订立盟约,用信义来使天下人服从指挥,取代天子称霸天下的就是五霸。文子说:“三皇最可贵的是在于天然地有道德;三王崇尚的是仁义;而霸者却不得不用理论、法则进行统治。大道衰微后,统治者只好动用智谋;缺乏德行后,就只好加强刑罚;不能明察烛照的统治者就只能动用间谍侦查了。”建立统治一个国家,所采取的政治策略差别就是如此之大。]

  五帝以前的事已太久远,经传上也没有记载,唯有“王道”和“霸道”盛传于今,只好用它们的利弊得失作为我们讨论古往今来治国的经验教训了。

【史海沉钩】

本篇是《反经》的第十五章,着力阐述了“圣人之理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当时而立功,在难而能免”的深刻道理和谋略法则。

《韩非子•五蠹》中曾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宋国有个农民,他的田地中有一截树桩。一天,一只跑得飞快的野兔撞在了树桩上,扭断了脖子死了。于是,农民便放下他的农具日日夜夜守在树桩子旁边,希望能再得到一只兔子。然而野兔是不可能再次得到了,而他自己也被宋国人耻笑。而今居然想用一成不变的治国方略来管理现在的百姓,这都是在犯守株待兔一样的错误呀!(原文: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触株,折颈而死。因释其耒而守株,冀复得兔。兔不可复得,而身为宋国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

我们必须承认,历史的发展,往往有其自身内在规律。不同的时期都以不同的方式适应着这一内在的发展趋势。历史上出现的王霸之术、黄老之术、申商之术等,正是各种不同的治世方法的具体反映。它们虽然唇枪舌剑,争执不下,但在一点上是互融共通的,这就是“适应自然,因时而化”。因此,为政者对于礼仪法度的设立与废除均要“时止则止,时行则行”,才能“其道光明”。

远至汤武革命、商鞅变法,近至“戊戌六君子”、“百日维新”,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革故鼎新的脉流,一直在历史的长河中奔涌升腾,并不时飞溅起令人叹为观止的浪花。

与变革者的思路一脉相承,历史上成就帝王之业的君主也往往注重“适变”之谋略,以确保自己的基业常青、福禄永存。宋武帝刘裕“顺时而变”的推出义熙改革,就是一例。

南北朝刘裕的“义熙改革”

刘裕是东晋至南北朝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改革家、军事家,南朝刘宋开国皇帝,其自幼家贫,初为北府军将领。自隆安三年(399年)后,对内平定孙恩和桓玄,消灭桓楚、西蜀、卢循、刘毅、司马休之等割据势力,使南方出现百年未有的统一局面;对外消灭南燕、后秦等国,降服仇池,又以却月阵大破北魏,收复淮北、山东、河南、关中等地,光复洛阳、长安两都。即位后,又派兵南征林邑国,使其全境归附。

义熙改革指刘裕于公元405年开始,针对东晋以来的政治、社会各方面的问题进行的一系列的改革,这些举措为“元嘉之治”奠定了雄厚的政治基础,也奠定了南朝政治的雏形,同时,对江南经济的发展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回眸历史上的十数次重大改革,多以失败告终,即令有一二成功的典范,其推行者也大都“惨遭屠戮”。而刘裕不仅做到了“身名两全”,更让他的改革红利遗惠后人,堪称“百不获一”,值得我们探究。

总的来看,刘裕改革所涉为以下五项:

其一,少私寡欲,厉行节俭。魏晋以来,门阀士族当政,世风崇尚奢靡,百姓深恶痛绝。刘裕因出身贫寒,少时“伐荻新洲”、“樵渔山泽”、“躬耕于丹徒”,比较了解民间疾苦,因此,注意倡清廉之风。《艺文类聚•宋武帝》称刘裕“清简寡欲,严整有法度,未尝视珠玉舆马之饰,后庭无纨绮丝竹之音”。宁州官员为了取悦于他,曾献琥珀枕,价值连城,他却将其捣碎分发北伐战士治枪伤。刘裕“素患热病”,喜坐卧硬床,有人献上一副石床,刘裕却认为:“木床且费,而况石邪!”便令人将石床毁掉,严禁臣僚再进贡私物。不久广州太守又进贡精美筒细布八丈,刘裕“恶其精丽劳人”,将布退回。还令有司弹劾广州太守并责令停产此布。称帝入宫,刘裕常穿连齿木屐,普通裙帽。卧室内挂粗布帐,床头以土为鄣,壁上挂布灯笼、麻绳拂。他对子女的要求也很严,规定出嫁公主不许用锦绣、金、玉,嫁娶费不得超过二十万。他还把他补缀多层的破袄交给长女并嘱咐:“后世若有骄奢布节省,可以此衣示之”。刘裕还保存自己少年时期使用的农具,用以教育后代,使其知道稼穑之艰难,创业之不易。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朝廷“内外奉禁,莫敢多奢靡”。

其二,抑强扶弱,还利于民。自永嘉而后,中原战乱频仍,百姓多迁居江南,形成了许多侨郡县。这些人不在所在州县编户,无固定租税负担,有的成为豪门世族的佃客、部曲。这不仅给国家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也造成了统辖上的不便。义熙九年(413),刘裕实行“土断”,除南徐、南兖、南青三州皆在晋陵界内,不在土断之列外,其余“诸流寓郡县,多被并省”。在户籍上,不再分土著和侨人。于世家大族隐藏户口的,严厉打击。如京口大士族习逵拥数千奴客,刘裕没收其全部家政田地,分给当地贫民。对于大士族地主肆意兼并土地者,也予以抑制、打击。如义熙九年,刘裕让晋安帝下令罢临沂(侨置在今江苏句容县境内)、湖熟(今江苏南京市东南湖熟镇)皇后脂泽田四十顷以“赐贫人”,并多次下令“弛湖池之禁”,禁止豪强封固山川,乱收租税,人民可以自由开采捕捞。

其三,宽刑省法,体恤兵吏。刘裕主政期间,尤其注意“宽刑慎杀,体恤兵吏”,切实做到了执法有准、量刑有据、仁民爱物。永初元年(420)六月,他下诏曰:“其有犯乡记清议,脏污淫盗,一皆荡涤清除,与之更始”。七月下诏:“原放劫贼余口没在台府者,诸流徙家并听还本土”。同月再次下诏:“往者军国务殷,事有权制,劫科峻重,施之一时,今王道惟新,政和法简,可一除之”。八月又下诏“开亡叛赦”。晋时穷苦民众为逃避繁重的兵役、徭役,有人竞自残手足,朝廷居然残酷地规定对这些自残者要罚作冶铁官员的奴隶。刘裕下令将此条律令免除,指出造成这一事实是“政刑烦苛,民不堪命”的结果。还下令对以往兵士叛逃,株连旁亲的作法做了新的规定。永初三年(422)初又下诏普遍减刑。东晋以来,各地军、州府都拥有大量的兵和吏。这些兵吏除被用于军事方面以外,平时还必须为官府种田和运输,因而其身份地位很低,且世代相袭,生活非常痛苦。不少士族官僚常常分割兵户和吏家为部曲佃客,多者千余家,少者数十家。刘裕除下令不许地方官员私自侵占兵、吏外,还对军、州府吏的名额加以限制,并放免部分兵户、吏家为平民,编入郡县户籍。江左侨立的南彭城郡所属蕃县与薛县,都是在刘裕执政的义熙时期,由放免的兵户建立起来的。

其四,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刘裕即位后,免去了一些苛捐杂税,“蠲租布二年”,使百姓能多少减轻一些负担。对于那些原来因战争需要被征发的奴隶也一律放还。东晋末年,置官滥乱,给人民带来沉重负担,刘裕也能及时制止,规定“荆州府置将不得过二千人,吏不得过一万人;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他还再三强调,以后“不复下诸郡输出”,国家所需,“皆别谴主帅与民和市,即时裨直”,严禁地方官员假借官威,强行征发、东晋孝武帝太元以后,改计亩收税为计口收税,这对豪强地主不利,却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刘裕改计口收税为计资收税,即量力以课税,显然这对于资源少或无资的贫困人家是有利的。贫苦民众积欠政府的“逮租宿债”,刘裕也下令“勿复收”。其后,他又多次以市税繁苦为名,下令“优量降降”。

其五,摒弃门第,重用寒士。东晋时期,中央和州、郡的大权一直掌握在王、谢、庾、桓四大家族手中,选拔官吏,主要依据门第,所谓“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选出的官吏多是无才无识之辈。刘裕掌权后,下令改变这种状况,要求按照九品中正制初置时的精神选拔人才。他重用出身“寒微”的人,如刘穆之、檀道济、王镇恶、赵伦之等,而且用人不疑,不计小节。刘毅曾向刘裕谗诋刘穆之,刘裕却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不加贬谪。对朱龄石的使用也是这样。义熙元年(405),谯纵乱蜀,刘裕出兵,须物色一人担任元帅,他看上了西阳太宗朱龄石。因为这个人统战有方,吏才卓异。但人们却以为他“资名尚轻,惠不可办”,刘裕毫不犹豫地任命他,把原来位在朱龄石之上的自己的妻弟赋熹置于朱的统率之下。王镇恶是一员猛将,史家赞其“推锋直指,前无强陈,为宋方叔,壮矣哉”,刘裕委任其为中军参军,令其得以在北伐中立下殊勋。但王镇恶为人贪财爱钱,“是时关中丰金,仓库殷积,镇恶极意收敛之女玉帛,不可胜计”。治军甚严的刘裕对其搜刮财富的行为采取“教育为主,点播为辅”的感化之策,并且照样委之以重任,让他在攻灭后秦中又立下赫赫战功。甚至在王镇恶被沈田子冤杀后,刘裕还追封其为龙阳县侯,谥壮侯,并享祭太庙。

《吕氏春秋•上德》说:“为天下及国,莫如以德,莫如行义。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此神农、黄帝之政也。”宋武帝正是依靠明德慎罚、教而后诛的“王道之政”,使得百姓归之若水。

唐宋以降,多有学人疑而问曰:“汉元帝同行王道之政,而成败不同,何也?”

殊不知《左传》有言:“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

东晋末年,四方离乱,枭雄鹰扬,战火连天,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寄奴初掌权柄,恰值“三九之位,未见其人”,故“以宽济之”,方得众心。汉元帝继承平之世而柔仁好儒,不思“杂以霸道”,以求“尊君卑臣,权统由一,政不二门,赏罚必信,法令著明,百官修理,威令必行”,徒受制于宦官外戚而已,岂不悲乎!

由是可知,推行王道或霸道,务求匡乱救弊,“有利于当世”,又怎么能古今一辙呢?


作者 赵丹阳 文史作家,时评人。微信公号:wuleihuaji 作者微信:zhaodanyangok

反经:顺时而变,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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