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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高空抛物并不难

2016-09-12 07:53阅读:
根治高空抛物并不难

李春根


这两天,武汉市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热闹了,因为其112楼以上的128户业主中,有89户被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判定,需共同凑够363千元,以赔偿被高空抛掷水泥块的小欣怡。
事情可追溯到2014年的11
月,当时出生才40多天的女婴小欣怡,在院中112号楼下晒太阳,突然天降水泥块将其砸成重伤,救治后被鉴定为七级残疾。可怜的小欣怡,无端遭此惨祸。
因为无法找到肇事者,所以在接下来旷日持久的官司中,经法院一审再审,便宣布了89户共担赔偿费用的判决。

高空抛物已越来越成为公害。许多小区的高楼里,都贴着禁止高空抛物的告示。照例,多数只是一纸空文,对一部分人无任何约束力。当然也不全是空文,至少在追究责任时,有关方面可以之进行有效推诿。
于是,倒霉的便是高空抛物受害者及其家属,一并受累的还有很多遵纪守法的无辜住户。因为一般中招的都在地面,所以2楼以上的相关业主,都有可能被判赔钱。
看来真的是2楼以上有风险,业主入住需谨慎。

问题的关键点,就在于常常找不到肇事者。所以一篙子打一船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要从源头上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其实并不见得有多难。至少不会比把小区公共区域违规出租或使用更难。就是多装几个高清摄像头即可解决。
高清摄像头是个好东西,能使众多做坏事的人无处遁形,使很多案件顺利告破。如果高楼下安装几个向上拍摄的摄像头,那谁家高空抛物便一目了然,自然形成巨大威慑力,令欲高空抛物者三思而不敢抛,口干舌燥的道德宣讲也可省了。
也许有关方面会说,目前技术不支持摄像头长期朝上。那也好办,朝下总可以吧!在楼顶的不同角度,安装几个向下拍的摄像头进行监控,目前技术足以可以支持。
倘若再以经费之类理由搪塞,就实在有点侮辱大伙的智商了。
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还想说的是,真的监控高空抛物的网络形成之后,还必须要有相关配套的法制支撑。
在法律层面,如果能对高空抛物制定更细化的相关条例,那摄像头的威力将成倍增加。
比如高空抛物没有产生伤人后果,是否需要如同司机违章并没有产生交通事故一样,进行处罚,处罚的力度多大为宜:再比如,高空抛物的处罚与所抛物的重量体积是否需要挂钩,如何挂钩等等。
说起来和做起来都有点琐碎,然而一旦落实,对百姓安居来说,却是一项实在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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