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港后,患感冒,看来是时间休息了。但,我是一个停不下来的人,正好利用这时段,玩微博,在吃完睡,睡完吃之间。
回答一群来自各地方人的问题,「新浪微博」站给他们按上「粉丝」的名字,我并不喜欢这个称呼,宁愿用回读者;或者是新一点,叫为网友。
答案有时在书桌上,有时在电视机前,有时在床中写。 iPad就是有这个好处,因为它是 Steve Jobs在病榻中构思出来的。
父母教的,凡事要做,就得尽量做得最好。我不敢说我的微博最受欢迎,但至少,我是回答得最勤力。因为在这期间可以日夜上网,读者的所有疑难,不管大小,一一满足各人要求。微博有一个术语,叫做「刷屏」,网友一打开网站,看到的都是我的答案,就说每天被我刷屏了。
我用计算机,最大的苦恼在于不会以中文输入。曾经学过不少方法,除了手写,都失败。但手写,缺点有:一、速度慢。二、有些字计算机认不出。三、 iPad并不支援繁体字。
覆微博的这几天,我日夜锻炼,已经克服了以上的难题。
一
回答一群来自各地方人的问题,「新浪微博」站给他们按上「粉丝」的名字,我并不喜欢这个称呼,宁愿用回读者;或者是新一点,叫为网友。
答案有时在书桌上,有时在电视机前,有时在床中写。 iPad就是有这个好处,因为它是 Steve Jobs在病榻中构思出来的。
父母教的,凡事要做,就得尽量做得最好。我不敢说我的微博最受欢迎,但至少,我是回答得最勤力。因为在这期间可以日夜上网,读者的所有疑难,不管大小,一一满足各人要求。微博有一个术语,叫做「刷屏」,网友一打开网站,看到的都是我的答案,就说每天被我刷屏了。
我用计算机,最大的苦恼在于不会以中文输入。曾经学过不少方法,除了手写,都失败。但手写,缺点有:一、速度慢。二、有些字计算机认不出。三、 iPad并不支援繁体字。
覆微博的这几天,我日夜锻炼,已经克服了以上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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