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十六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出现以下情况需要重新召开董事会的,应当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已过;
(二)本次发行方案发生变化;
(三)其他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关于股东大会有效期已过是否需要重新锁价已经在10月份的文中做过研究。本次对第二项结合案例进行细化说明。
发行方案发生变化,则要重新锁价;而在预案公告后,发行人股价一般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发行人和认购对象都不希望重新锁价。那么到底哪些情况可以不用锁价:
(1)预案确定的发行对象变化,新增发行对象、变更发行对象都应视为方案的重大变化。
确定发行对象的发行方案,在确定发行对象认购数量的时候最好确定为区间,即不超过
股或者不超过
万元,最终认购数量减少的时候有沟通余地。
案例一、千方科技(在会期间变更发行对象,从自然人独资公司变更为自然人),减少募投项目,大幅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募集资金上限,过会。笔者认为该项目不具有一般参考意义。
案例二、海源机械
发行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认购上银瑞金-慧富 15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上银慧富 15 号”)份额参与本次认购,2015 年 10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已过;
(二)本次发行方案发生变化;
(三)其他对本次发行定价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关于股东大会有效期已过是否需要重新锁价已经在10月份的文中做过研究。本次对第二项结合案例进行细化说明。
发行方案发生变化,则要重新锁价;而在预案公告后,发行人股价一般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发行人和认购对象都不希望重新锁价。那么到底哪些情况可以不用锁价:
(1)预案确定的发行对象变化,新增发行对象、变更发行对象都应视为方案的重大变化。
确定发行对象的发行方案,在确定发行对象认购数量的时候最好确定为区间,即不超过
案例一、千方科技(在会期间变更发行对象,从自然人独资公司变更为自然人),减少募投项目,大幅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募集资金上限,过会。笔者认为该项目不具有一般参考意义。
案例二、海源机械
发行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认购上银瑞金-慧富 15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上银慧富 15 号”)份额参与本次认购,2015 年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