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股实债业务,即在形式上或会计处理上体现为股权融资,而在权利义务和承担的风险上更接近于债权融资的一种融资方式。由于其结合了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优点,近年来受到特定行业,尤其是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融资人的热烈追捧。而近期新华信托与湖州港城置的破产债权纠纷案,又暴露出了明股实债业务诸多风险。本文从明股实债的业务模式、市场需求出发分析了该业务的特点和风险。
一、明股实债业务的主要模式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明股实债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增资/转让股权模式
增资/转让股权模式较为直观,在融资环节,投资人以增资或受让原有股权的形式为融资人提供融资,签署增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合同,与真实股权融资的手续一致。最大的不同在于退出环节和收益分配环节,主要体现在由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溢价回购股权实现退出,并向投资人定期支付收益。
(二)永续债/类永续债模式
永续债/类永续债模式,主要是利用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在债务融资的基础上,通过设定不特定的到期日和还本付息义务触发条款,在会计处理上计入融资人权益类科目。
永续债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永续票据为代表,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无固定到期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计入权益的主要条件为:该永续票据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对应至发行条款,主要为无到期日及可递延支付利息。
类永续债是一种非标准化产品,在融资形式上与一般的非标债权融资类似,主要区别也是体现在无到期日及可递延支付利息,投资人主要通过利率跳升条款来迫使融资人主动提前还本付息,从而实现退出。早在2013年,恒大集团就开始采用类永续债模式融资,实现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明股实债业务,即在形式上或会计处理上体现为股权融资,而在权利义务和承担的风险上更接近于债权融资的一种融资方式。由于其结合了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优点,近年来受到特定行业,尤其是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融资人的热烈追捧。而近期新华信托与湖州港城置的破产债权纠纷案,又暴露出了明股实债业务诸多风险。本文从明股实债的业务模式、市场需求出发分析了该业务的特点和风险。
一、明股实债业务的主要模式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明股实债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增资/转让股权模式
增资/转让股权模式较为直观,在融资环节,投资人以增资或受让原有股权的形式为融资人提供融资,签署增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合同,与真实股权融资的手续一致。最大的不同在于退出环节和收益分配环节,主要体现在由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溢价回购股权实现退出,并向投资人定期支付收益。
(二)永续债/类永续债模式
永续债/类永续债模式,主要是利用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在债务融资的基础上,通过设定不特定的到期日和还本付息义务触发条款,在会计处理上计入融资人权益类科目。
永续债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以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永续票据为代表,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无固定到期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计入权益的主要条件为:该永续票据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对应至发行条款,主要为无到期日及可递延支付利息。
类永续债是一种非标准化产品,在融资形式上与一般的非标债权融资类似,主要区别也是体现在无到期日及可递延支付利息,投资人主要通过利率跳升条款来迫使融资人主动提前还本付息,从而实现退出。早在2013年,恒大集团就开始采用类永续债模式融资,实现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