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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IPO新政》对照《新国九条》

2013-12-27 18:41阅读:
老沙认为重大利好应是废除配售新股“先缴款再摇号”、是废除“优先股两年后可转为流通股”、是降息降准;国务院发布的《新国九条》首先不是利空、是利好,尤其是“分红与再融资挂钩”,但《新国九条》是中长期利好,远水解不了近渴!如用证监会《IPO新政》对照《新国九条》,那前者是破坏、否定后者!(最新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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