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创业板退市制度
昨天深交所出台了创业板的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引发了市场热议。新增了两个标准:1、36个月收到三次公开谴责的,将退市。这个厉害,那么其实受到两次谴责,估计就没人碰这股票了,怕退市。2、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收盘价格低于面值,将退市。其实也容易出现接近面值的时候,会引发恐慌性抛盘,而恐慌性抛盘会导致近一步的接近面值。
至于120天100万成交量,这个就更不用多说了,我觉得应该讨论的是换手率,而非成交量。这么多股票,盘子有大有小,用成交量一刀切,明显不合适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