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证监会作出决定,对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进行调整,A类、B类、C类、D类证券公司,分别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0.6%、0.7%、0.7%的比例缴纳2019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2020年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缴纳比例参照执行。按照调整后的比例,预计行业2019年度缴纳金额将下降8%,2020年度缴纳金额将下降45%,这对于证券公司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利好。
但这项决定对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来说,则意味着每年将要减少不少的收入来源,这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一大损失。证监会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决定?这似乎是与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的精神出现了分歧。毕竟新《证券法》非常重视投资者保护,特别设置了“第六章:投资者保护”,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代表人诉讼”制度,以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怎么证监会反倒要减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收入来源了呢?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疑问,显然是由于对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缺少充分了解的缘故。于2005年设立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际上是一种券商风险处置基金。虽然该基金名义上称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但实际上对投资者的保护是非常有限的,或者说是非常局部的,仅限于证券公司被撤销、被关闭、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而这种情况,在该基金设立近15年来还不曾出现过。
正因为作为券商风险处置基金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15年来都不曾有过偿付,因此,在“近年来,证券行业整体运行规范,资本充足,合规风控水平提升,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较为充裕,行业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的情况下,证监会确实没有必要以较高的比例征收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了。目前按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不过,2013年4月19号,证监会下发了下调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比例的通知。通知规定,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以上的时候,4大类10个级别的证券公司将分别按照营业收入的0.5%~3.5%的10个档次比例缴纳保护基金。而这一次将征收的比例进一步下调到了0.5~0.7%,上限的征收比例确实有一个很大的下调,因此对于相关的券商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利好。
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根本就花不出去的情况下,证监会作出下调基金征收
但这项决定对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来说,则意味着每年将要减少不少的收入来源,这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一大损失。证监会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决定?这似乎是与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的精神出现了分歧。毕竟新《证券法》非常重视投资者保护,特别设置了“第六章:投资者保护”,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代表人诉讼”制度,以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怎么证监会反倒要减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收入来源了呢?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疑问,显然是由于对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缺少充分了解的缘故。于2005年设立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际上是一种券商风险处置基金。虽然该基金名义上称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但实际上对投资者的保护是非常有限的,或者说是非常局部的,仅限于证券公司被撤销、被关闭、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而这种情况,在该基金设立近15年来还不曾出现过。
正因为作为券商风险处置基金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15年来都不曾有过偿付,因此,在“近年来,证券行业整体运行规范,资本充足,合规风控水平提升,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较为充裕,行业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的情况下,证监会确实没有必要以较高的比例征收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了。目前按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照其营业收入的0.5%~5%缴纳基金。不过,2013年4月19号,证监会下发了下调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比例的通知。通知规定,保护基金规模在200亿以上的时候,4大类10个级别的证券公司将分别按照营业收入的0.5%~3.5%的10个档次比例缴纳保护基金。而这一次将征收的比例进一步下调到了0.5~0.7%,上限的征收比例确实有一个很大的下调,因此对于相关的券商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利好。
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根本就花不出去的情况下,证监会作出下调基金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