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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大松绑能否助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2020-05-17 09:27阅读:
2月14日,情人节。今年的这一天,A股市场表达了对上市公司的一片深情。当天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进行修改,以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从再融资新规的内容来看,大松绑是再融资新规的红线。比如,降低了再融资的门槛,取消创业板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取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将创业板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由发行条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
又比如,放宽了再融资的额度限制。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而按之前的规定,发行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这样的调整可以让上市公司得到更多的融资额度。
再比如,为上市公司再融资创造更加灵活的条件,以保证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够获得成功。如确定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而此前基准日仅限定为发行期首日。同时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不仅如此,再融资新规还给参与再融资的战略投资者释放了巨大的红利,以增加再融资的吸引力,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到上市公司的再融资中来。如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由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改为8折;将锁定期由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由分别不超过10名和5名,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如此一来,参加上市公司再融资就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即便保持股价不变,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只需要持股半年就可以获得20%以上的收益,这种丰厚的回报是做实体经济所很难得到的。如此一来,上市公司再融资就会成为市场上的香饽饽,成为机构投资者争食的对象。
可以说,再融资新规的出台,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间隔期是半年,只要间隔期满,上市公司又可以开始下一轮再融资。因此,上市公司如果真有合适的项目,显然不愁
没有资金。如此一来,再融资新规对于助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显然是有积极意义的。这也是证监会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松绑的本意所在。
那么,再融资新规能否助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呢?个人以为,答案未必乐观。虽然不排除确有少数个别上市公司会因为再融资新政而做大做强,但总体效果未必很好。就象企业上市一样,对于企业来说,上市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A股市场设立近30年,上市企业4000家左右(包括已退市公司),但真正做强的企业不到百分之十,大多数企业依旧平庸,有的企业还混不下去落了个退市的下场,有的企业上市前还是挺不错的,结果上市后反而没落了。
因此,企业能不能做大做强,尤其是能不能做强,不单纯是资金的问题,还要看资金怎么使用,要让资金能够产生效率。如果拿着资金去乱投资,比如高溢价收购,甚至收购垃圾资产,这种行为除了向有关方面进行利益输送之外,对上市公司的发展,丝毫都不会起到积极的作用。还有的企业资金都被控股股东掏空了,这样的公司不论如何融资,都只是控股股东的摇钱树而已。
如何让再融资助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在募资使用上实行责任制,对于滥用募资的行为,必须追究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等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实行严刑峻法,特别是严格执法。比如,对于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应追究其“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当然在严刑峻法方面,《刑法》的修改完善也有必要尽快提到日程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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