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央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显然是有的放矢,涉及的内容不仅全面,而且具有针对性,是一个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好的管理办法。比如,征求意见稿聚焦非法金融产品营销、虚假和误导宣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适当性管理缺失、不正当竞争等五方面突出问题,注重发挥各管理部门的工作合力,与现有监管制度有效衔接,从基本原则和资质要求、内容和行为规范、合作行为管理、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三十四条具体要求。
又比如,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放贷、非法荐股荐基、虚拟货币交易、外汇按金交易等;不得为私募类资产管理产品、非公开发行证券等金融产品开展面向不特定对象的网络营销。同时还不得进行骚扰性营销和嵌套销售。并且,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到,金融机构应当遵守金融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演艺明星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演艺明星是市场广告中的主角,影响力很大。而金融产品营销却让演艺明星们走开,这确实反映出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者的眼光与众不同。实际上,这也是基于监管者对金融产品熟悉了解的缘故,所以作出这样的决定并不令人意外。那么,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为何要让演艺明星们走开呢?
首先,金融产品营销让演艺明星们走开,这是由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决定了的。根据《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直播、自媒体账号、互联网群组等新型网络渠道营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应当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具备相关金融从业资质。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事前审核,指定合规人员审看直播或访问相关自媒体账号、
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显然是有的放矢,涉及的内容不仅全面,而且具有针对性,是一个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好的管理办法。比如,征求意见稿聚焦非法金融产品营销、虚假和误导宣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适当性管理缺失、不正当竞争等五方面突出问题,注重发挥各管理部门的工作合力,与现有监管制度有效衔接,从基本原则和资质要求、内容和行为规范、合作行为管理、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三十四条具体要求。
又比如,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放贷、非法荐股荐基、虚拟货币交易、外汇按金交易等;不得为私募类资产管理产品、非公开发行证券等金融产品开展面向不特定对象的网络营销。同时还不得进行骚扰性营销和嵌套销售。并且,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到,金融机构应当遵守金融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演艺明星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演艺明星是市场广告中的主角,影响力很大。而金融产品营销却让演艺明星们走开,这确实反映出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监管者的眼光与众不同。实际上,这也是基于监管者对金融产品熟悉了解的缘故,所以作出这样的决定并不令人意外。那么,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为何要让演艺明星们走开呢?
首先,金融产品营销让演艺明星们走开,这是由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决定了的。根据《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直播、自媒体账号、互联网群组等新型网络渠道营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应当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具备相关金融从业资质。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事前审核,指定合规人员审看直播或访问相关自媒体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