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在看直播的时候我注意到,李克强总理在读“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时并没有打算停顿,但代表听到这句话时却强行“插播”热烈掌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在代表中的共识可见一斑。
应该承认,提高个税起征点肯定会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但是,每次“两会”被炒得极热的个税起征点却是个税改革中对工薪阶层减负最没有价值和意义的。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是2011年确定的3500元,如果本次调整提高到5000元(这已经是最大可能了),工薪阶层能少交多少税?告诉大家,每个人只能省可怜的不到20元。很显然,如果大家知道提高个税起征点每个月只能省这么一点税,对此事肯定不会这么热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不会每年不厌其烦的在这个问题上纠缠。
事实上,中国的个税制度设计的不公平,不仅仅在于个税起征点比较低,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因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而引发的社会阶层的矛盾,但中国目前个税制度之所以没有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功能的原因不仅仅在于起征点太低,而是整个税制在制度设计上需要全方位的颠覆。甚至可以肯定地说,起征点低是中国个税制度中最不值得关注的问题。放眼世界,个税的价值在于调节收入分配,其要义在于穷人不交税,中等收入者少交税,而富人多交税。而目前中国个税的设计恰恰相反:富人没交多少税,广大的中低收入阶层成了纳税最重要的群体,从而偏离了个税本身的公平和正义,这是中国个税制度的最大残缺。比如,在美国,将近50%的工薪阶层只承担了联邦所得税的5%,10%的最高收入者承担了个人所得税的60%多,1%
应该承认,提高个税起征点肯定会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但是,每次“两会”被炒得极热的个税起征点却是个税改革中对工薪阶层减负最没有价值和意义的。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是2011年确定的3500元,如果本次调整提高到5000元(这已经是最大可能了),工薪阶层能少交多少税?告诉大家,每个人只能省可怜的不到20元。很显然,如果大家知道提高个税起征点每个月只能省这么一点税,对此事肯定不会这么热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不会每年不厌其烦的在这个问题上纠缠。
事实上,中国的个税制度设计的不公平,不仅仅在于个税起征点比较低,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和因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而引发的社会阶层的矛盾,但中国目前个税制度之所以没有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功能的原因不仅仅在于起征点太低,而是整个税制在制度设计上需要全方位的颠覆。甚至可以肯定地说,起征点低是中国个税制度中最不值得关注的问题。放眼世界,个税的价值在于调节收入分配,其要义在于穷人不交税,中等收入者少交税,而富人多交税。而目前中国个税的设计恰恰相反:富人没交多少税,广大的中低收入阶层成了纳税最重要的群体,从而偏离了个税本身的公平和正义,这是中国个税制度的最大残缺。比如,在美国,将近50%的工薪阶层只承担了联邦所得税的5%,10%的最高收入者承担了个人所得税的60%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