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成为一名医科大学生后,我进人一个新的世界。我读了许多医科书。它们告诉我,人是一架机器,受机械法则的控制,当机器停下来时,人的生命也就终止了。我在医院里看到人们死去,惊恐之余便相信了书本上所说的东西。我自以为是地相信,宗教和上帝的观念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为生存需要而构想出来的,它们在过去—或许现在也是—体现为某种有利于种族生存的价值观,但那只能历史地予以解释而不能视为真实的存在。我虽自称是不可知论者,但在心灵深处,却把上帝看作是有理智的人必须加以拒绝的一种假设。
然而,要是根本就没有那个把我投人永恒之火的上帝,也根本没有可以被投人永恒之火的灵魂的话,要是我只是机械力量的玩物,生存竞争就是它的推动力,那么我就不明白了,像人们曾经教导过我的善,到底还有没有意义。我开始读伦理学。我用心啃完一部部令人生畏的巨著。我最后得出结论:做人的目的不是别的,只是为了寻求自身的快乐,即使是舍己为人.那也是出于一种幻想,以为自己所要寻求的快乐就是慷慨大方。既然未来是不确定的,及时行乐便是理所当然的常识。我认定,是与非只是两个词,行为准则不过是人们为保护各自的利益而形成的一种习俗而已。自由的人没有理由非要遵循它们,除非他觉得它们对他并无大碍。那时流行格言,于是我也把自己的信念写成一句格言,用以自勉:“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只是别让警察盯上。”我到24岁时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学体系。它以两条原理为基础,即:物的相对性和人的圆周率。后来我才发现,那第一条原理并不是什么新发现。另一条也许很深刻,只是我现在即使绞尽脑汁,大概到死也不会再想得起来它究竞是什么意思。
有一次我偶然读到一个小故事,觉得非常有趣。这小故事我是在阿那托尔·法朗士的《文学生涯》的某一卷里读到的。那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但至今我还记得,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东方有个年轻国王,登基后一心要把他的王国治理好,就把国内的贤士都召来,命令他们去收集全世界的智识慧言,编共成册供他阅读,这样他就能成为世上最英明的君王。贤士们遵命而去。过了三十年。他们牵着一队骆驼回来了,骆驼背上载着五千册书。他们对国王说,这里收录了天下贤士所知道的全部智识慧言。但是,国王正忙于国事,没时间读那么多书,就命令贤士们回去对这些智识慧言加以精选。过了十五年,贤士们回来了,这回他
然而,要是根本就没有那个把我投人永恒之火的上帝,也根本没有可以被投人永恒之火的灵魂的话,要是我只是机械力量的玩物,生存竞争就是它的推动力,那么我就不明白了,像人们曾经教导过我的善,到底还有没有意义。我开始读伦理学。我用心啃完一部部令人生畏的巨著。我最后得出结论:做人的目的不是别的,只是为了寻求自身的快乐,即使是舍己为人.那也是出于一种幻想,以为自己所要寻求的快乐就是慷慨大方。既然未来是不确定的,及时行乐便是理所当然的常识。我认定,是与非只是两个词,行为准则不过是人们为保护各自的利益而形成的一种习俗而已。自由的人没有理由非要遵循它们,除非他觉得它们对他并无大碍。那时流行格言,于是我也把自己的信念写成一句格言,用以自勉:“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只是别让警察盯上。”我到24岁时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学体系。它以两条原理为基础,即:物的相对性和人的圆周率。后来我才发现,那第一条原理并不是什么新发现。另一条也许很深刻,只是我现在即使绞尽脑汁,大概到死也不会再想得起来它究竞是什么意思。
有一次我偶然读到一个小故事,觉得非常有趣。这小故事我是在阿那托尔·法朗士的《文学生涯》的某一卷里读到的。那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但至今我还记得,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东方有个年轻国王,登基后一心要把他的王国治理好,就把国内的贤士都召来,命令他们去收集全世界的智识慧言,编共成册供他阅读,这样他就能成为世上最英明的君王。贤士们遵命而去。过了三十年。他们牵着一队骆驼回来了,骆驼背上载着五千册书。他们对国王说,这里收录了天下贤士所知道的全部智识慧言。但是,国王正忙于国事,没时间读那么多书,就命令贤士们回去对这些智识慧言加以精选。过了十五年,贤士们回来了,这回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