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博客

关于上市公司的权益分派方案介绍

2014-05-23 16:41阅读:
---- by 耐力投资
(第一次直接用长微博发图文混排的文章,发出来看看效果如何 @曹增辉)
本文档讨论的内容,对股票投资者非常重要。因为作为股东,公司每年的分红派息与我们的切身利益有关,同时也会对股票价格的变化有着重大影响。
(1)什么是股息、分红与股利
股息和分红,都是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或者股东的回报,它是指上市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按相关规定提取了盈余公积、风险准备及专项储备后向投资者发放的收益。但是,股息和红利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通常来说,股息的利率是固定的(特别是对优先股而言),而红利数额通常是不确定的,它随着公司可分配利润的多少而上下浮动。因此,很多时候,会把普通股的回报收益称为红利,而股息则专指优先股的收益,而把股息与红利合起来统称为股利。
我们看下图1,就可以看清楚一家公司的税后利润通常是如何分配和安排的.
关于上市公司的权益分派方案介绍 图1
(2)股利的发放形式
股利的发放形式通常有4种: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和建业股利。但在我国沪深上市的上市公司,基本上只用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发放形式,基本上没有采用过财产股利和建业股利的形式。
现金股利亦称派现,是股份公司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股利;
股票股利,也称为送红股,是指股份公司以增送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向股东派息,通常是按股东持有股票的比例分发给股东。股东得到的股票股利,实际上是股东向公司增加了投资。我们可以将它理解为股东收到了现金股利,又重新将这笔现金购买了公司股票投资于公司了,只不过购买股票的价格就是股票的面值(每股1元人民币)。
财产股利是股份公司以实物或有其它价证券的形式向股东发放的股利。
建业股份公司是以公司筹集到的资金作为投资盈利分发给股东的股利。这种情况多发生在那些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缓慢、风险大的公司。
因为建设时间长,一时不能赢利,但又要保证股利的发放吸引投资者。
(3)什么叫转增股本?
转增股本,简称转股。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总额。它只是股东权益内部互转,增加了股本规模,而减少了资本公积。通俗地讲,就是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转送股票,因而从股本增加的客观结果上看与送红股相似。
但是,转增股本与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税后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金,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金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真正的对股东的分红回报。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转增股本是与分红派息一起进行的。
(4)一张图看懂“10送6转4派3元”
每年都有大量的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各公司方案不同,有些只有现金分红,有些只有送红股,有些只有转增股本,有些是某种组合,下面这张图中基本上是把三种方式都包括了,及所谓的“10送6转4派3元”(当然还有大量的公司是“一毛不拔”的)。我们把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之间的关系用一张图来说明(见图2),相信一看就很明白了。
关于上市公司的权益分派方案介绍 图2

(5)权益分派方案是如何确定的。
一般来讲,上市公司在年度结算以后,公司会在年度报告中公布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统称权益分派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在考虑权益分派方案是时,首先会对优先股股东按规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在分配完了优先股的股息之后,如果上市公司还有利润可供分配,就可根据情况给普通股股东发放红利(派现或者送红股)。
股东一年的股息和红利有多少,要看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因为股息和红利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所以税后利润既是股息和红利的唯一来源,又是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最高限额。由于我国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的公积金(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金融行业还要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特殊高危行业还要提取专项储备作为“安全生产费用”等)用于来弥补公司未来亏损或转化为公司资本,所以上市公司分配股息和红利的总额总是要少于公司的税后利润的,除非上一年度有余留的未分配利润。因此,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股息和红利的发放。
除了经营业绩以外,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发展和持续经营,还要考虑补充资本金以扩大再生产。很多时候,公司从长远发展的资本需要考虑,有可能少分红或不分红。因此,上市公司在指定权益分配预案时,要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关系。
另外,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还受国家税收政策的影响,公司在考虑分红政策时,可能还会考虑到税收因素。
权益分派的最终决定权属于公司股东大会,但派发具体方案则由董事会提出,一经股东大会批准认可,即可确定进行。
(6)股利发放是如何实施的
这里将我国上市公司权益分配实施流程用下面的流程图来说明(图3)
关于上市公司的权益分派方案介绍 图3
股利的发放是在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提议的权益分派预案之后进行实施,一般要求在股东大会通过后的两个月内实施。
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由于股票交易与股东是不断变化的,公司很难确定股息派发中哪些人可以领到股息。因此,董事会就必须决定特定的某一天为股权登记日,让股东进行股权登记,以便公司确认股东并派发股息。
这里有4个重要的日期需要注意,它们分别是:
宣布股利日。即董事会宣布分红派息方案的日期(上市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方式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对外公开宣布)。
股权登记日。在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可以享有此次分红的权利(在这一交易日的收盘后统计)。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转增股本发放到这部分股东的帐户上。凡在这个股东名册上有名字的人都可分享到股利。所以,如果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息和分红,就必须弄请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否则就会失去分红的机会。
除权除息日。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即是除权除息日。在这一天或这天之后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该公司此次分红配股的权利。但是,如果在股权登记日已拥有该股票,即使在除权除息日将该股票卖出,仍然享有现金红利、送红股及转增股的权利。
股利发放日。是指将股利实际支付给股东的日期,又称付息日。需要注意的是,股利发放日一般在除权除息日之后几天内,有时候,新增的转送股票和派发的现金红利,可能也不是同一天到账(有时候也会很快的,甚至在除权除息日当天就可以到账)。比如某公司可以这样安排:“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2014年5月13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4年5月15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5月16日。”
注意:上述日期对股票交易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当天及之前卖出股票,那么他将失去获得本次股利的权利;如果投资者在除息日当天及以后买进股票,那么他也无权享受本次分配的股利。
(7)什么叫除权除息?
前面已经说了,在股权登记日当天持有股票的人,将享受权益分派的权利,因此,他手上的股票是“含权”的,而在除权除息日这一天及以后买入股票的人,不再享受本次分红派息的权利(因为权益分派已经给了卖给他股票的那个卖家),因此,他手中买进的股票是“不含权”的。
举例来说,比在图2例子中,一个投资者王先生在股权登记日这天手中持有10股的股票,那么这10股的股票就是“含权”的,会享受“10送6转4派3元”的分派方案。但到了下一个交易日,也就是除权除息日,他手中的这10股股票就不再“含权”了,因此,就要将这些10股股票的分红权利予以解除。假设在这一天王先生把他手里的这10股股票卖给了李小姐,那么李小姐买的这10股股票就是“不含权”的,或者说是已经被“除权除息”了的,她就不再享受本次分红派息的权利了。等到了股利发放日,公司送转的10股股票和3元现金分红依然会发放到李先生的账户上(当然李先生要按规定纳税的)。当然,李先生在股利发放日收到的10股转送股也一样是不含权的,因为这些股票是在股权登记日之后才新增的。
一般来说,如果在分配方案中只有现金分红,在除权除息日解除股票“权益分派权利”的这个过程就叫“除息”,如果方案中只有转送股,那么解除权利的这个过程就叫“除权”,如果同时既有现金分红,也有转送股,就叫“除权除息”。有时候,不管是单独现金分红或者送红股,也都把这种“解除权利”的程序统称为“除权除息”。
我们可以关注一下,在除权除息日这一天,公司股票代码的前面,会出现一些特殊的符号“XD,XR,或者DR”,这是指什么意思呢?
XD是英文Ex—Dividend的缩写,意为除息,指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派息的权利; XR是英文Ex—Right的缩写,意思是股票已除权,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分红的权利; DR是Ex—Right和Ex—Dividend合在一起的缩写,意为既除权又除息。如果一只股票简称的前面冠有XR、XD和DR 的字样,就分别表示该只股票已经除权、除息或者既除权又除息。
比如,2014年5月14日,这一天,福耀玻璃(600660)这只股票的代码就变成了“XD福耀玻” ,这表示这一天是福耀玻璃的除权除息日,因为公司只有现金分红,没有转增股,所以,只是除息。
(8)除权除息日为什么股价会“下跌”?
因为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拥有的股票还是含权的(即享受分红派息的权利),在收盘后就要进行股权登记和除权,除权之后,这些将不再参加本期权益分配(即不含权了)。因此,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为“除权前的股票,与除权后的股票,是不同的股票”,也就是他们的“价值”是不同的,或者说除权之前的每一股的股票跟除权之后的每一股的股票,所代表的权利是不一样了。那么,它的价格自然也就不一样了。因此,就需要对股票的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这种调整过的价格,就叫除权除息价,它实际上就是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所含有的“权利”。
我们先以最简单的转增股本为例来说明股价“下跌”的原因。
假设某公司原来拥有1000万份股本,公司决定每10股转增10股。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为每股10块钱。那么整个公司的总市值就是1亿元。转增之后,总股本就变成了2000万份,但是,我们知道,转增股本只是把公司内部的资本公积金账户上的金额划转到股本账户上而已(把左口袋的钱挪到右口袋里),公司的总价值根本没有任何变化,因此,公司的总市值一样还是1亿元。假设你原来拥有10股,市值100元,经过转增之后,你会拥有20股。但是,因为转增是面向公司全体股东的,转增之后,你在公司的持股比例还是一样,没有变化,那么你的股份市值当然也不会有变化,还是100元。这样,你手中的20股,每股的价格自然就转换成了每股5元。这个价格,就叫除权价。
因此,在股票的除权除息日开盘前,证券交易所要计算出该只股票的除权价公示出来,以作为股民在开盘前集合竞价的参考。比如上面讨论的这只股票,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昨日收盘价”就变成了5元,而不是10元。但事实上,这5元的价格其实是“除权价”,而不是前一天的实际收盘价。于是,当天的市场交易价格,就是以这5元作为参考标准开始的,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我们就看到了当天的股票价格,与上一天相比是“下跌”了。但事实上,它并不是真正的下跌,而只是对“除权”价格的反映和体现而已。
对于送红股,分派现金红利的情况,也一样需要做出价格调整,我们把这种调整过的价格,统称为“除权除息价”。
对于,不同的情况,计算公式不一样,分别如下:
现金分红的除息价:
除息价=股息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所分红利现金额
例如:某股票股息登记日的收盘价是7.85元,每10股派红利现金3元,即每股送0.3元,则其次日股价为:7.85-0.3=7.55(元)
送红股的除权价:
送红股后的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送红股数)
例如: 某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是30.86元,每10股送4股,即每股送红股数为0.4,则次日股价为:30.86÷(1+0.4)=22.04(元)
转增股本的除权价:
转增股后的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1+每股转增股数)
例如: 某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是35.78元,每10股送5股,即每股转增股数为0.5,则次日股价为:35.78÷(1+0.5)=23.85(元)
送红股 转增股本 现金派息的除权除息价:
除权价=(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每股所分红利现金额) ÷(1+每股送红股数 每股转增股本数)
例如: 某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为18.68,10股送6股转4股派3元现金,即每1股总0.6股红股转增股本0.4股分派现金0.3元,则次日股价为(18.68-0.3)÷(1+0.6 0.4)=9.19(元)
(9)分红送股是怎么征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股票的股息、红利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这是因为,现金分红和送红股的资金来源,都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向投资者分配的。企业向投资者送的红股,虽然没拿到现金,但其本质上是相当于企业先向投资者派发了现金,投资者又以每股1元的价格向企业投资,增加了股本金。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其资金来源不是税后利润,只是企业股东权益账户的内部结转(相当于投资者自己的钱总左口袋转移到右口袋),因此,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那么,分红送股是如何计税的呢?
我国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统一适用税率为20%,即按照分红所得额的20%计算应纳税额。
但是,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上市公司在实际派发股息红利时(以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统计的股东名册为准),按照两步走的方法代征个人所得税:
第一步:首先对截止股权登记日当天拥有股票的全部股东按照持股1年以上的优惠税率(5%)计算,统一代扣个人所得税(暂扣纳税额);
第二步:当收到红利的投资者日后在股票市场转让股票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实际应纳税额,是以股东证券账户为单位,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持股时间的(注意:股东持股期限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持股时间在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的股份,实际纳税额按照分红金额的20%计算(因此,需要补缴的部分为分红金额*15%);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股份,实际纳税额按照分红金额的10%计算(因此,需要补缴的部分为分红金额* 5%);持股超过1 年的股份,实际纳税额为分红金额的5%(因此,不再需要补缴税款)。补缴的税款,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案例】“10送6转4派3”的分红缴税计算
A公司股份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即“10送6转4派3”)
股民王先生持股共持有10000股超过一年,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呢?
根据上面的讨论,每10股转增4股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每10股送红股6股,派3元人民币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送股应纳税:10000 × 0.6 ×5% =300元;
派息应纳税:10000 × 0.3 ×5%= 150元;
股民王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450元,税后现金股息净收入2550元。

希望以上的介绍对大家有用!
祝各位投资快乐!
耐力兄
2014年5月23日

我的更多文章

下载客户端阅读体验更佳

APP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