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會議結果及股東特別大會休會
於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於法院會議上提呈以批准協議安排的決議案未獲所需之大多票通過以及被全部獨立股東持有之協議安排股份附帶投票數超過10%否
決。因此,協議安排未能按公司法第86條及收購守則第2.10條之規定獲批准,故
協議安排將不會生效並已告失效。股份將維持在聯交所上市之地位。
因此,股東特別大會已無限期休會。
根據收購守則第31.1條,除非執行人員同意,否則要約人或在建議期間與其一致行動的人士,或在其後與上述任何人士一致行動的人士,均不可在本公告日期起
計的12個月內公佈就本公司作出要約或可能要約。
股份短暫停止買賣及恢復買賣
應本公司要求,股份自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正起短暫停止買賣,以待刊發本公告。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自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正起恢復 股份買賣。
於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於法院會議上提呈以批准協議安排的決議案未獲所
因此,股東特別大會已無限期休會。
根據收購守則第31.1條,除非執行人員同意,否則要約人或在建議期間與其一致
股份短暫停止買賣及恢復買賣
應本公司要求,股份自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正起短暫停止買賣,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