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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副教授“小三喻母校”言论有毒吗?

吴永麟2012-07-03 09:58
浙大副教授“小三喻母校”言论有毒吗?
作者:吴永麟
“朕私下想,诸位书生必是极好的。众爱卿均是高帅富,众爱妃均是白富美。”近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高艳东在学生毕业典礼中如此开篇,瞬间雷倒了一众听讲的毕业生,更在6月29日引爆网络热潮。“当时真没有想到高老师这样说啊。”法学院毕业生李同学告诉记者,整个毕业演讲处处充满了幽默,学生们大感意外。“其实去年高老师也讲得不错,我听上届的学长说,今年他应该会更雷人。”(《三晋都市报》07-03)

据报载,与此同时,高艳东还在演讲中将排名中国高校第三位的浙大比喻成“小三”引学生大笑。他说:“在各大排行榜中,我们常年排第三。在江湖,人称‘小三’。这种小三精神,也是浙大人特有的人生哲学:只做不说,明知没地位,坚信有机会。而且,在武书连的流行排行榜中,浙大已经排第一。至于你们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浙大副教授高校演讲,以“小三”喻母校,引发社会争议,那么,浙大副教授把母校喻“小三”雷晕学生的言论有毒吗?
从人文精神的角度看,副教授演讲称母校为“小三”,称小三精神也是浙大人特有的人生哲学:只做不说,明知没地位,坚信有机会。小三,是通过互联网流行起来的一个词,是对“第三者”的贬称。第三者在中国法律上的含义是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在民间还有“狐狸精”(意思像狐狸那样迷惑男性的女性)、“邪花”等贬称。副教授把母校喻“小三”,称小三精神也是浙大人特有的人生哲学,有美化“小三”精神的倾向。“小三”、“妓女”等词语是贬义词,其词义里有道德的污浊,如果把肩负人类文明的大学喻作是“小三”,那么,大学同样也可喻为“妓女”,大学的形象看似就是一个滑稽、诙谐的形象,似一个逗人欢乐的小丑,笔者认为这是大学精神的一种自毁。大学精神不是“狐狸精”,也不是“邪花”!大学精神应有人文精神的高贵,有肩负社会使命的端庄,也有兼容并包的宽容!母校有母亲的情结,子不嫌母丑,谁都不愿意把母亲称“小三”、 “狐狸精”、“邪花”,母亲的形象在孩子的心中是神圣、庄严、敬畏的。作为毕业演讲词,不能为了幽默自毁母校的形象。
从语言幽默的角度看,副教授说:“在各大排行榜中,我们常年排第三。在江湖,人称‘小三’。这种小三精神,也是浙大人特有的人生哲学:只做不说,明知没地位,坚信有机会。”这是一句滑稽、诙谐的笑话,同时又是一句满含深意的话语。这句话暗讽了当前的“清华”、“北大”唯我独尊的教育体制,大学教育缺失公平竞争的环境,“小三”成为一种体制破坏者的形象,反映了改革大学教育的愿望,不懈竞争的精神,从此看,副教授以贬扬褒,反映了一种改革、进取的大学精神。
对于副教授的言论,笔者认为有不适的地方,但也有积极的一面,社会应对他怀有一种包容的心态。副教授的毕业演讲,总比讲政治空话、套话的毕业演讲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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